持续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云南省加大奖励优抚力度

07.02.2015  10:02

记者日前从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获悉,近年来,我省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加大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优抚力度,大力宣传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涌现出的见义勇为人员和事迹显著增加。目前,获省级表彰的有350多人,获得各级表彰的总人数达到4000余人,最高奖励标准从2011年的48万元增加到2014年的69万元。

去年1月,全省下发了《关于对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住房保障予以优先安排的通知》,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先予以安排。去年5月,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医疗保障的通知》,明确给予见义勇为受伤人员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提供优质医疗资源、减免医疗费等。目前,全省见义勇为人员基本权益法规政策保障体系涵盖了困难救助、教育照顾、医疗救治、法律援助、住房保障、授予荣誉、评残评烈等方面,实现了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全方位优抚保障。

在扩大见义勇为宣传影响的同时,我省还加大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力度。去年的全省政法工作会议隆重表彰奖励了2个见义勇为英雄群体、1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9名见义勇为英雄、10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颁发奖金803万元。谭永春、梁吉友两名见义勇为英雄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称号。赵佩才、姚志涛荣获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荣誉称号,昆明市荣获见义勇为先进城市奖,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荣获先进组织单位奖。“3?01”事件共确认18名见义勇为英模,其中3名见义勇为人员报省政府表彰为见义勇为英雄。

与此同时,各种慰问帮扶活动广泛展开。利用春节、中秋节等节日,基金会看望慰问了1988年以来受全国和省级表彰奖励的因见义勇为牺牲以及受重伤的人员,并发放慰问金及慰问信;做好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中高考加分工作;积极协调为见义勇为家庭解决住房困难,还对见义勇为人员遇到的临时困难进行了帮扶。

云南日报 记者 尹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