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6.02.2016  08:50

近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有8名党员干部受到处分。

据2月5日发出的通报,2015年4月至9月期间,西双版纳州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罕文荣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驾驶本单位公务车辆办理私事。罕文荣在接受组织谈话后,退赔了相关费用。经州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勐腊县政协副主席兼勐仑镇党委书记何良于2012年12月至2015年7月间,在任勐仑旅游度假区党委书记兼勐仑镇党委书记(副处级)和勐腊县政协副主席兼勐仑镇党委书记期间,长期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并接受为车辆所充值的油费7000元;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6200元。经批准,决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所收礼金。

2月6日,西双版纳州纪委又通报了发生在勐海县的3起违纪典型案件。

勐海县工商联常务副主席罗宏斌,在2013年至2014年任勐海县商务局局长期间,违规使用口岸建设专项资金购买茶叶、大米等土特产和香烟用于部门往来接待,违规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费用1.282万元,违规发放工资补助、加班费7.06万元;勐海县工业信息化和发展改革局局长王馗,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违规使用项目前期经费购买茶叶、大米等土特产和香烟用于部门往来接待。经批准,决定给予两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勐海镇党政办公室主任高建群和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余建伟,在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期间,分别违规使用1000元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费用。时任勐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赵伟,未认真审核把关,经其签字同意后进行核销。2016年2月4日,勐海县监察局给予赵伟、高建群和余建伟行政问责处理,并责令高建群和余建伟退赔相关费用。

通报要求全州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记者 戴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