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环保局召开工作总结会议

04.02.2017  18:32

1月4日,西双版纳州环保局召开2016年工作总结暨2017年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总结了2016年全州环保工作,亮点纷呈。一是率先在全省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州考核验收和国家生态州技术评估,三县市率先在全省通过国家生态县市考核验收,景洪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通过省级技术预评估。景洪市勐罕镇人民政府和勐海县环保局周坤同志分别荣获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二是顺利完成2016年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及“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三是完成“西双版纳州污染防治监控工程(一期、二期)”及“环保一张图”(西双版纳州污染防治监控工程三期),并通过省环保厅验收。四是积极参与配合省环境保护厅与老挝南塔、琅勃拉邦省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厅交流合作,签订了《环境保护合作备忘录》(2015年签订的)。开展完成了亚行大湄公河次区域核心环境项目一期、二期西双版纳示范项目。五是顺利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共完成省转办的举报件19件,截止8月19日,已全部办结,罚款金额共计89万元,约谈企业负责人1人次,实行问责22人,上报典型案件1件。制定《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在反馈会上表态讲话要求整改方案》。六是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对全州85家砂石开采行业开展清理整顿工作。清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01个,已全部完成清理,完成率100%。开展了全州放射源清查专项行动,调查处理2起辐射环境污染纠纷投诉。七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八是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深入开展扶贫攻坚工作。九是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会议安排部署了2017年工作任务。一是科学编制实施“十三五”各项规划,完成《西双版纳州生态红线区划报告》。二是全面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完成《西双版纳州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好将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三是执行好《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四是巩固国家生态州创建成果,加大绿色创建,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五是大力推进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切实推进“多规合一”, 加大机动车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尽快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的基础工作。六是抓住国家建设“一带一路”的战略机遇,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对外合作,落实好省环境保护厅与老挝南塔省、琅勃拉邦省自然资源和环境厅《环境保护合作备忘录》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云南示范三期项目前期准备。七是探索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主动参与配合完成省以下环境监测监察体制改革,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八是不断提升环境宣教和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丰富“环保一张图”内容,开展机动车尾气监测数据分析、重点企业工况视频监控实时传输。(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