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地区重点企业环保工作座谈会召开 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责任

25.11.2015  11:45

本报记者蒋朝晖昆明报道 环境保护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日前在昆明组织召开西南地区重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通报了西南环保督查中心今年以来督察新《环境保护法》实施所做的主要工作。

座谈会上,参会企业围绕学习宣传新《环境保护法》、加强和改进内部环境管理方面的做法和效果,在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和“大气十条”、“水十条”等法律、法规中加强污染防治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环境信息公开方面的做法等内容进行了交流探讨。

西南环保督查中心主任张迅指出,在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加快的情况下,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关键问题是建立健全一个符合实际的环境管理体系。企业必须强化全员环境意识,建立环保责任体系,细化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优化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和规范。

环境保护部有关司局,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5省(市、区)环保厅(局)及西南地区16家重点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