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不裁员的企业可享失业保险基金补贴

07.02.2015  13:04

  昨日,云南省人社厅传出消息:为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日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联合发出《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支持类型:主要适用三类企业

  实施兼并重组企业。指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并使企业经营管理控制权发生转移,包括实施兼并、收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经济行为的企业。

  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淘汰过剩产能的企业。

  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对电力、煤炭、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

  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