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为防身逛街带“开山刀” 已被拘留5日

04.12.2014  09:10

  民警巡逻时,看见一名男子拿着一个用外衣包裹的条状物在路边闲逛,这竟是一把半米长的“开山刀”,男子辩解称只为逛街防身。因涉嫌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男子被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公安分局行政拘留5日。

  2日21时许,麒麟公安分局益宁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在某酒店侧面路口,发现一名男子右手拿着个用外衣包裹的条状物体,在路边闲逛。民警上前盘查,发现衣服里竟然藏着一把半米长的“开山刀”。

  男子赵某交代,他在曲靖打工,晚上无聊便一个人从住处出来闲逛。由于是晚上逛街一个人感到害怕,便将从家中带来的“开山刀”带了出来,藏在衣服里用来防身。

  民警介绍,根据《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管制刀具的佩带范围、生产、购销均有法定手续。购买的单位和个人,需向所地公安机关申请特种刀具购买证,凭证购买。(都市时报记者 周婷婷 通讯员 羽禾)

编辑:孙红亮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