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创造性开展全国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示范创建工作

25.03.2019  12:31

一是加强调解中心建设。统一规范调解中心名称、标识,设置专用调解接待窗口、调解室和培训室,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和调解员行为。

二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调解受理登记、调解处理、告知引导、回访反馈、档案管理、调解员选聘、培训、工作考评等制度,形成完善的调解工作制度。

三是切实提升调解工作水平。制定涵盖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标准化业务流程,规范接待、咨询、受理、调解等各个工作环节,使用规范业务术语,制定统一调解文书格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回应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建议,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

四是积极开展预防调解工作。积极指导辖区内社区、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联络员,建立健全内部申诉、协商回应等制度。定期深入企业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零距离”维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