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烤烟移栽法治宣传工作情况通报

03.06.2015  19:22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烤烟移栽法治宣传工作情况通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省、市烟叶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玉溪市司法行政系统结合自身职能,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两烟富市”的发展战略,按照市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大力开展服务烤烟移栽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5年烟叶育苗、种植、收购期间社会稳定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玉溪市司法局成立了服务烟叶种植收购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玉溪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卫华担任,副组长由玉溪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具体事务由法制宣传科负责办理,保证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县区司法局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
    

  二、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
    

  根据全市烟叶生产会议的要求,对今年服务烤烟移栽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一是从2月上旬开始至4月28日,由分管法制宣传工作的夏黎明副局长带队,抽调相关科室人员,主要围绕全市烟叶生产工作会议提出的有关要求,以加强烟草种子管理,打击非法经营烟草种子,突出育苗、签订电子合同等重点,确保控制烟叶生产规模和烟苗品种纯度。二是把脉准确。针对阶段工作重点,印制了《烟草种子管理办法宣传材料》和《按照合同种植、确保品种纯度手提袋》,并发放到广大烟区及烟农手中。三是涉烟法治宣传工作全覆盖,法治宣传人员的足迹遍及田间地头、偏远山区、烟农家中。四是对人民调解员未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涉烟矛盾纠纷未及时调处或调处不到位,导致违法上访事件发生的进行通报,并例入年终考核,确保2015年玉溪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烤烟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大涉烟纠纷的排查调处,确保烟苗移栽
    

  玉溪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全市74个司法所、18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0081名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做好烟叶按合同种植收购的法治宣传工作,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并及时依法调处涉烟矛盾纠纷,通过排查依法调处在烤烟移栽、涉烟涉水等矛盾纠纷。一是各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辖区内的涉烟涉水矛盾纠纷进行初期排查调处。二是乡镇(街道)司法所对辖区内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出而未解决的涉烟涉水矛盾纠纷进行联合调处。三是县区司法局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辖区内的重大疑难涉烟涉水矛盾纠纷进行协同调处。四是配合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做好劣杂品种的清除整治工作。通过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深入烟区、烟农家中、田间地头,排查调处涉烟矛盾纠纷,发现问题及时调解,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烟农的合法权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长镇,矛盾不上交,确保烤烟移栽工作的顺利开展。据统计,到目前为此,共排查涉烟矛盾纠纷54次,调处54件,成功率100%。
    

  四、加强法治宣传,注重宣传实效
    

  在烤烟移栽法治宣传中,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做到“及时、到位、深入、广泛”。一是开展宣传及时。烤烟育苗法治宣传结束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就及时开展了移栽阶段的法治宣传工作,使法治宣传工作有了连续性。二是宣传到位。各县区司法局除做好涉烟法律法规的宣传外,还做好保民生及膜下小苗移栽新技术的宣传工作。三是宣传深入。各县区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深入烟区、烟农家中、田间地头,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宣传工作全覆盖。四是宣传广泛。体现在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对象广泛。宣传对象广泛是利用播放广播、分发宣传单、刊出黑板报及有线电视广播等多形式,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展宣传。宣传对象广泛除对烟农开展法治宣传外,还向广大农村村民、流动人口、商贩等有可能涉烟人员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
    

  4至5月,全市共发放宣传材料167213份,出动宣传车256辆次,出动宣传人员1047人次,广播宣传768场次,刊出黑板报630期,解答法律咨询2899人次。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 发布人: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