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现场观摩交流会在丽江举行

11.01.2015  11:07

日前,云南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现场观摩交流会在丽江市举行,省政府法制办、省行政复议改革领导小组联席成员单位及16个州市法制办(局)负责人参加会议,讨论交流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机制建立等问题。

当天上午,与会代表现场观摩了申请人李芝华不服被申请人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申请行政复议一案。经审理小组审理,组织听证审理,并由审议委员会审议,决定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责令被申请人自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重新调查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交流会上,丽江、昆明、玉溪、昭通、迪庆5州市法制办(局)及省人社厅代表认为,丽江市作为全省第一个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工作试点,建立了相对集中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组成科学合理,做到了“五个统一”,即:统一受理、审理、决定、监督执行、协调应诉,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行政复议改革。

目前,全省共有4个州市、31个区县进行了行政复议改革的试点工作,2014年,丽江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理行政案件29件。

记者 余国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