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对德宏等7州市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及年报公示情况督查

15.06.2016  16:27

省工商局对德宏等7州市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及年报公示情况督查

 

 

      为进一步督促各地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及年报公示工作,5月25日至6月3日,云南省工商局企业监管处和竞争执法处分别由处长、副处长和业务骨干分别带队组成三个督查组,对德宏、保山、怒江、大理、楚雄、丽江、迪庆等7个州(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及年报公示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自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对依法登记的企业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情况。二是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推进情况。在德宏,督查组分别对德宏州局及辖区所有县(市)市场监管局进行了督查;在其他6个州市,分别对州(市)局进行督查,并随机抽取辖区2-4个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督查。

督查组通过“听、查、抽、评”的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分别听取州市、县(市、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并进行座谈交流;认真查阅了行政处罚卷宗及相关台账资料;并对每家单位抽取20户企业(其中包括不低于3户的股权质押企业)进行抽查。通过查阅各单位行政处罚卷宗及相关台账资料,抽取企业登记档案、股权出质档案和动产抵押档案,查询内外网比对登记信息及公示信息情况。最后对督查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并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如何应对“三合一”体制改革后加强“先证后照”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