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受灾人数套取生活补助 鲁甸4名村干部被查处

25.05.2016  12:24

  据昭通纪检网消息,近日,经鲁甸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徐武顺、王德亮、王顺明3人开除党籍处分,给予高怀聪留党察看处分,并予以全县通报,所涉及违纪资金全部上缴县财政。

  鲁甸县“8·03”6.5级地震抢险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期间,乐红镇关溜村村干部徐武顺、王德亮、王顺明、高怀聪乱作为,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受灾人数、乱用他人户籍信息,违规为本人和他人套取过渡期生活补助费和过冬取暖费21600元。

  其中徐武顺、王德亮、王顺明3人均以他人户籍信息申报重建名额,伪造相关环节审批负责人签字,意图分别骗取重建补助资金各4万元未遂,组织及时发现介入调查,成功制止了3人犯罪行为的发生。其4人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与民争利,构成贪污过渡期生活补助费和过冬取暖费错误。

  经鲁甸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徐武顺、王德亮、王顺明3人开除党籍处分,给予高怀聪留党察看处分,并予以全县通报,所涉及违纪资金全部上缴县财政。

  上述人员利用职权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补贴资金,无视党纪国法,公仆意识淡化,与民争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削弱了党的执政基础,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

  鲁甸县要求全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严肃查办案件,告诫和警醒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不踩底线、不碰红线、不越高线,切实践行“三严三实”,维护群众利益,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都市时报 记者庞继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