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孔雀之死不能无责可问

23.02.2016  12:30

    2月12日,云南野生动物园内一只美丽的雄孔雀因被部分游客强抱拍照、拔毛,据专家初步判断是受到惊吓过度而死去。园方表示,“因为此前园内未发生类似情况,暂时还没有相关的处理规定。今后我们将会进一步作出完善,目前不会追究游客的责任”。(2月22日《都市时报》)

    在钢筋水泥构成的城市森林中,走进动物园,无疑是市民接触大自然的绝佳机会。遗憾的是,某些游客不是怀着爱护之心去欣赏动物,而是将动物视为玩物,根本不把动物当做生命看待。云南野生动物园内孔雀的死亡,主要原因就是游客实施了强抱、拔毛等粗暴行为,这样对待动物实在是狂妄无知与缺乏公德心的体现。

    对于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园方颇为无奈,只能进行劝阻,也没有追究涉事游客责任的打算,并表示“无处理规定”。这一说法值得商榷。其实,追责游客并非像园方说的那样,没有规定和依据。首先,动物园事后可向旅游主管部门举报不文明游客,申请将其列入“游客黑名单”。国家旅游局已公布并正式施行《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对不文明游客的行为进行记录,施以信用惩罚,让他们在工作与生活中遭遇不便,为自己的不文明行为付出代价,从而倒逼某些游客自觉讲文明、守规矩。

    其次,动物园还可对涉事游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总之,对于不文明行为,园方不能止于劝阻,更要较真、举报、追责,唯其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护园内动物免受伤害。(段思平)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