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尼苏小镇沉船追踪:船主和驾驶人被刑拘 伤者出院

24.02.2018  09:05

    2月23日,记者采访红河州蒙自市多个部门获悉:18日下午发生在尼苏小镇大屯海上的游艇翻船事故中的陆姓船主和李姓驾驶员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而在翻船后溺水的朱姓女子,已于今日出院。目前,相关的善后及调查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中。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见到官方的任何文字通报。

     沉船是当地载人最多的船

    尼苏小镇距蒙自市中心约10公里,原为蒙自市文澜镇大台子村委会第一、二、三村民小组,3个小组不到400户人家。原居住村民98%为彝族,是蒙自市彝族尼苏支系最大的聚居地之一,在打造特色小镇的背景下,这里起名为尼苏小镇。

    尼苏小镇位于长桥海和大屯海之间,西面紧靠大屯海高原湖泊景观带,东面为长桥海湿地公园及碧色寨滇越铁路历史文化公园,北边5公里为蒙自火车北站,南边8公里为蒙自汽车客运站,又位于蒙自市的主干道天马路边,独特的区位优势让其迅速成长为一个彝族文化传习馆、尼苏特色餐饮、彝族服饰文化、饰品购物区、酒吧、咖啡茶馆区、民居客栈区、水上娱乐等为一体的旅游休闲地。为此,很多村民购来游艇经营。

    为了安全规范,有的村民组成了专业合作社,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后投入经营。但很多人家为了获得全部收入,不愿意加入合作社。这些人所购买的20多条游艇有大有小,多的两条,少的一条。私人游艇占到全部游艇的一半以上。这些游艇中,有的摩托艇只能载两人,小的游艇载4人。翻沉的这条游艇是当地最大的,18日下午翻沉前,连同驾驶员在内,共载了14人。船是小镇中陆姓男子独自购买经营的。

    记者得知,村民独自购买经营的20余条游艇,很多人家是请人来驾驶。18日是正月初三,各地来的游客非常多,陆姓船主请了跟他有亲戚关系的李某来驾驶的,但李某并没有接受过游艇驾驶的培训。

     当天落水者实为14人

    事发次日记者前往采访时,现场人员对落水人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说法不一。而记者当时向多个部门核实相关人数时,都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官方数据,

    23日,记者得知,18日下午的乘船游客实为13人。

    游艇出发后,驾驶员快速前行,还故意摇晃以求刺激。在返后的行程中就发生侧翻之后下沉,包括驾驶员李某在内的14人全部落水。

    事发后,旁边的其他游艇、尼苏小镇的联防队员、蒙自市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都迅速赶到翻船处救援。不久就将全部落水人员救出,但有两人已经溺水身亡,其中一人是泸西县的杨姓男性老人,另一人是12岁的开远小姑娘。

    溺水时间较长的朱姓女子,被送到蒙自市人民医院抢救,经过5天的救治,朱姓女子在23日出院。另一位溺水者后被转到开远治疗。

    事发后,蒙自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安监、交通、公安、水务、信访及文澜镇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分别对事故的原因、善后、处置、救治等方面进行调查处理。目前,陆姓船主及李姓驾驶员已被刑事拘留。调查组责成船主支付了受伤者的医药费。其他方面的调查处理仍在进行中。

     游船监管如何规范安全?

    大屯海位于蒙自市文澜镇与个旧市大屯镇中间,以前一直没有游船。极少量的小木船也是湖边群众用于打渔等生产活动。

    尼苏小镇热起来后,才有群众购船搞起了水上经营活动。不过,经营者也只是在尼苏小镇,同样在湖边的大屯镇目前尚未有此经营活动。18日的事故发生后,大屯海上的游艇及水上活动已被责令全部停运,而翻沉的游艇已经从远处拖到了近岸,但大部分却仍然沉在水中。

    虽然蒙自的经营性船舶是最近两年才兴起的,并且主要集中在尼苏小镇,但在春节前,蒙自市相关部门已经发布了《关于春节期间人员密集场所和水上船舶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尼苏小镇的有船人家都接到了通知。随后,蒙自市交通局、文澜镇等还特别对有船人家召集开会,对安全生产进行了反复交待,但为什么还会出现这样的事呢?

    尼苏小镇一家水上专业合作社的船员对记者说:成立合作社的初衷就是为了规范和安全,同时也是为了分散一些安全风险。但是,很多人家不愿意加入合作社。他们认为加入合作社后收入还要被提留一部分。自己经营后收入就是自己的了。

    而乘坐过游艇的乘客均称:有的驾驶员安全意识极为淡薄,行船过程中不仅速度极快,还故意蛇形急弯,左右摇晃。他们建议:为了安全和规范,游艇经营者特别是驾驶者必须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并且要在乘船处张贴取得培训合格的相关证书。对于无证驾驶者,乘客不仅要拒乘,监管部门也要对此进行重处。(春城晚报 记者任锐刚)

编辑:姬祥虎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