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征局五分局落实工作要求稳步推进残保金征收

25.11.2017  04:35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要“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就业,实现全社会共同小康的重要资金来源和有效举措,五分局结合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把落实《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促进“十三五”实施方案》《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学习,筑牢业务政策基础。组织分局干部职工自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全员参与规费科组织的业务培训,明确地税部门在残保金征收管理过程中的责任义务,学懂弄通最新残保金政策。

二是注重宣传,营造自觉缴纳氛围。及时整理业务培训要点、征管要求与相关文件一道在税企QQ群中进行公布,提醒相关单位认真学习并按要求及时申报缴纳,根据规费科工作要求,第一时间请示上传纳税人疑问、宣传下达申缴要求及政策解读,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自觉履行缴纳义务。

三是优化服务,稳步推进征管准备。积极配合规费科做好残保金的大厅申报和网络申报测试工作,两种申报方式均顺利缴纳残保金;在分局放置残保金缴费申报表,指导纳税人正确填写;对于符合减免条件、安置残疾人就业的,要求纳税人尽快到财政、残联进行审核认定,确保按时申缴。


曲靖富源地税“三到位”确保残保金新规落地
    按照《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税部门代收改为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负责征收,10月份,富源县地税局采取措施确保工作迅速铺开。截至10月31日,全县共有86户用人单位申报残保金,申报残保金92.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