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死守 狠抓落实 坚决打好高火险期森林防火攻坚战

31.03.2017  18:39

云南省副省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要求

严防死守 狠抓落实 坚决打好高火险期森林防火攻坚战

3月30日,云南省召开森林防火和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云南省副省长、省绿化委员会主任、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张祖林要求全省各地严防死守、狠抓落实,坚决打好高火险期森林防火攻坚战。

云南省召开森林防火和国土绿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张祖林指出,今年防期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各地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了森林火灾发生及损失,工作成效仍是近年来最好的一年。自2016年12月1日-2017年3月29日,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25起,有效阻止了多起境外山火入境,没有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实现了扑火"零伤亡",平稳、安全地度过了整个冬防和元旦、春节以及全国、省"两会"等紧要关口。虽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随着清明节临近,全省将全面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的关键时段,据气象部门预测,4月初至5月,滇西北、滇中地区森林火险等级将明显高于去年同期,全省大部将阶段性出现4至5级高危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与此同时,云南林区春耕、春种、春造、春游、烧蔗地等传统农事用火将进入高峰期,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陆续到来,火源火患防不胜防。张祖林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牢固树立"防范第一""有火是过、无火是功"的责任担当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坚决遏制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努力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为此,要着力做好6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决管住林区野外火源。一定要下最大决心,采取最严格的措施,千方百计管住林区野外用火。一要严格执行火源管理制度。雨季来临前特别是清明节、五一节期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区内和林地边进行野外用火,林区农户要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要100%进行实名登记,特殊人群和儿童要100%落实责任监护人,对在森林防火区内吸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烧地草、点放孔明灯、野炊、烧烤等违规用火行为要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二要加大依法治火力度。要组织森林武警、森林公安、林业干部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的,发现一起、扑灭一起、查处一起。三要加强护林人员管理。要用好生态护林员这支队伍,加大护林员管理系统建设力度,督促护林人员切实履行起管护责任,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真正落实到最基层、最直接、最关键的防火管理人员身上。四要加强重点区域管理。对集中祭祀地点、风景名胜区、火灾易发区等重点区域,要增加护林人员和检查哨卡,进行死看死守。要盯紧林区有关单位落实好物资仓库、军事、易燃易爆等重要设施的防火措施,及时清理周边危险可燃物。要加强行政区域结合部联防联控工作,明确责任区域,落实管护人员,做到防控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是营造林区森林防火浓厚氛围。要动员全社会力量,高强度、高频率地进行防火宣传。要把《云南省人民政府2017年森林防火命令》张贴到林区道口、集中祭祀地点、森林旅游区、林区群众集散场所,在重要时段组织人员上街、入户、进山散发防火宣传单。要进一步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既要宣传法律法规、安全用火知识、安全避火常识及取得的经验成效,又要对反面典型进行公开曝光,抓好警示教育;既要开展好面向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性宣传教育,形成人人参与防火、人人关注防火的共识,又要注重对进山生产劳作群众、林区施工和清明祭祀人员、偏远地区百姓等重点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促使他们自觉防火、主动防范。

三是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各级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坚持到责任区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协调解决好各地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加强本行业内在林区的企事业单位、进入林区施工作业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督促遵守有关防火规定,落实防火措施。林业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抓紧编制本地区配套《森林防火发展规划》,及时安排森林防火基础设施项目资金;财政部门要按照每亩林地不低于0.1元的标准拨付森林防火配套经费;气象部门要及时有效做好森林火险天气预测预报、火场气象信息和人工增雨作业等服务保障工作;交通部门要落实森林防火专用车通行费减免政策,及时清除道路两侧的易燃物;其他部门也要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四是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一要强化预警监测。加强中短期森林火险预报,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号。要整合、利用社会资本,加大科技监测投入力度,将地面巡逻、高山瞭望等传统手段与卫星遥感、视频监控、飞机巡护、红外探火等科技手段相结合,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二要加强值班调度。各级政府要明确一名领导,保证能够随时到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指挥调度或赴火场指挥扑救;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必须进入带班状态,原则上不得外出,保证随时协调和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和火情统一、归口管理报告制度。三要强化扑救力量保障。各地要组建集中食宿、统一管理的扑火专业队,配齐防扑火装备。要依托驻地解放军、武警、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等现有力量,多形式组建扑火队,开展安全培训。

五是加强火场组织指挥工作。一要强化底线意识。把扑火安全放在首位,加强扑火技能培训,落实火场安全保障措施,严防发生伤亡事故。二要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一旦发生火情,从村组、乡镇到县(市、区)和州(市)以及省森防指都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果断决策、快速反应,尽快摸清和研判火情发展态势,按照"投重兵、打在早、灭在小"的扑救原则开展火灾扑救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把森林火灾扑灭,防止小火酿成大灾。三要强化统一指挥。发生火灾后,行政首长要靠前指挥,落实扑火责任,对扑火救灾实行统一部署,统一号令,统一行动,特别是多火场同时作战、多兵种协同作战时,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应急指挥机构,避免各自为战和打乱战。四要高度重视火场清守。落实火场清守责任和力量,实行火场验收交接制度,分片划区签订责任书,做到余火有人清、火区有人守,坚决防止山火复燃造成功亏一篑,做到一战全胜。五要发挥好专业扑火力量的作用。协调调度好森林航空消防、武警森林部队等专业力量,强化机群作业、地空配合等战法研究,健全警地、地空配合协同作战机制,着力增强直接灭火的效能。

六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州、市、县、区政府要严格落实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和统一指挥,协调解决好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工作经费、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等问题。要继续加大督查检查和问责力度,针对防控措施是否落实、防火物资储备是否足额到位、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是否达标、应急响应和处置预案是否落实等开展督查检查,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造成火灾频发的,要查明原因,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厉问责。

张祖林最后强调,森林防火是保护生态建设成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推动全省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厅办公室 宣传中心 | 作者:李兴鹏 武建雷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