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

10.11.2014  11:09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国发明电〔2014〕1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4〕30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由市级领导及县区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对我市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检自查和抓落实工作,现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各县区政府和部门要把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立即安排部署,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自检自查和查缺补漏工作。

  二、市级领导对牵头负责的国务院重点督查19个方面59项具体工作、对联系稳增长保安全督查的县区开展全面的指导和督促落实。要利用国务院开展此次督查的机会,研究找准制约我市一、二、三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人民群众增收、民生保障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大胆地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反映汇报,并积极争取相关问题得到解决。

  三、各牵头部门和县区政府要对照国务院重点督查的19个方面59项具体工作,逐项梳理落实情况。对落实较好的,要挖掘总结我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对正在落实的,要摸清进展和面临的困难问题。对进展缓慢和落实较难的,要提出解决的对策措施,属于市县区层面的问题,必须立行立改;属于上级层面的,要专题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四、县区政府、牵头责任部门要在近期开展督查落实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报告于6月18日前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将国务院重点督查的19个方面59项具体工作列入重点督查内容,适时开展督促落实并汇报相关情况。国务院重点督查的19个方面59项具体工作纳入市委、政府的综合考评,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县区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追责。

  附: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任务分解


  联系电话:2023039

  联 系 人:刘有会、李云、梁忠发。

  邮箱:[email protected]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3日


 

  玉溪市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任务分解


  

  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级责任领导:孙云鹏)

  (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进展情况和地方承接情况,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情况。(牵头单位:市编办)

  (二)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格规范和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以及地方自行设立的审批、核准,备案、登记、注册、收费等清理情况。(牵头单位:市编办)

  (三)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推进情况。(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四)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开情况,以及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等有关情况。(牵头单位:市编办)

  二、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级责任领导:陈勇)

  (五)2014年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展情况,包括项目落实、开工数量、基本建成数量、完成投资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情况。(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六)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情况和中央财政资金下达、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土地供应、税费政策等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七)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分配入住情况。(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级责任领导:陈勇)

  (八)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包括铁路总公司项目设计、报送情况,地方政府相关手续办理情况,有关部门审批完成情况等。(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铁建办)

  (九)铁路建设投资完成情况,包括铁路总公司、地方政府铁路投资完成情况,地方政府负责的征收拆迁、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等。(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铁建办)

  (十)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重大事项完成情况,包括铁路发展基金设立、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铁路企业改革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铁路建设等情况。(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铁建办)

  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级责任领导:陈勇)

  (十一)城市道路交通、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供水与排水防涝、生态园林建设等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情况。(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二)落实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城镇供水、城镇燃气、供热管网改造等“十二五”规划,加快在建项目建设、推进新项目开工、做好后续项目储备情况。(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三)推进投融资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特别是吸引民间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出台配套财政扶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情况。(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级责任领导:解仕清、孙云鹏)

  (十四)加快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实施,采用先进环保工艺、技术和装备,落实脱硫脱硝电价政策,推进相关设施改造,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五)加快节能技术装备升级换代,包括推广高效锅炉、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情况,重点用能装备节能改造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十六)节能产品惠民政策、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等推进情况;壮大节能环保服务业,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治理财税政策落实和建立市场化融资模式情况。(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六、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级责任领导:解仕清)

  (十七)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等任务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十八)发展医疗服务、健康保险、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等任务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

  (十九)完善养老、健康服务业市场准入、财税价格、投融资、土地规划、人才政策等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促进信息消费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级责任领导:解仕清)

  (二十)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升级,特别是实施“宽带中国”工程、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4G)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三网融合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委)

  (二十一)鼓励智能终端产品发展,增强电子基础产业创新能力,大力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设立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有关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委)

  (二十二)培育信息消费需求,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基础,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情况。(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委)

  八、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级责任领导:杨洋)

  (二十三)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在促进制造业、数字内容产业、人居环境、旅游、特色农业、体育产业、文化产业发展方面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局)

  (二十四)增强创新动力、强化人才培养、壮大市场主体、培育市场需求、引导集约发展、加大财税支持、加强金融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局)

  (二十五)编制专项规划或行动计划、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加强统计核算和分析等组织实施要求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局)

  九、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级责任领导:陈勇)

  (二十六)《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实施情况,尤其是进一步缩减投资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建立完善纵横联动协同管理机制、加快建设和用好全国联网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信息系统等情况。(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

  (二十七)首批80个鼓励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营运的基础设施等领域示范项目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八)改进和规范核准行为,尽快发布企业投资核准办法、外商投资核准备案办法等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办)

  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级责任领导:陈勇)

  (二十九)加大“定向降准”措施力度,对支持“三农”、小微企业达到一定标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准备金率情况。(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三十)扩大支小再贷款和专项金融债规模、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落实情况;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进展情况;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情况。(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三十一)加快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和加大呆账核销力度,改进宏观审慎管理指标和存贷比管理办法的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十一、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级责任领导:解仕清)

  (三十二)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特别是整顿和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免收2014年度出口商品法检费用、减少出口法检商品种类情况。(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三十三)加大对有订单、有效益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鼓励保险公司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金融办)

  (三十四)创新和完善多种贸易平台,尽快将市场采购贸易的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并扩大试点范围,出台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化措施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三十五)完善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市国税局)

  十二、以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级责任领导:王学勤)

  (三十六)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企业提高创新能力情况。(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三十七)完善和落实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政策措施情况。(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三十八)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健全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等情况;科技重大专项实施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三十九)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等政策实施情况,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新平台等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委)

  十三、夯实农业基础、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级责任领导:李平)

  (四十)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十二五”期间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

  (四十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整县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四十二)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促进现代种业健康发展情况。(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十四、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今年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级责任领导:李平)

  (四十三)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今明两年拟开工重大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情况,“十三五”拟开工重大水利工程前期论证情况。(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财政局)

  (四十四)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投资安排和工程实施情况。(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财政局)

  (四十五)统筹使用税费、价格等改革措施促进节水增效,加强终端配套设施建设,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等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

  十五、实行精准扶贫,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级责任领导:王学勤)

  (四十六)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增强扶贫资金使用的针对性,整合扶贫资金和各类相关涉农资金情况。(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

  (四十七)2014年各地落实减少农村贫困人口计划的主要措施,310个中央国家机关等单位定点扶贫592个县,18个东部发达省市对口帮扶西部10省(区、市)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四十八)贫困县考核机制改革推进情况;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情况。(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十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级责任领导:解仕清、孙云鹏)

  (四十九)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情况,淘汰燃煤小锅炉5万台,推进燃煤电厂脱硫改造1500万千瓦、脱硝改造1.3亿千瓦、除尘改造1.8亿千瓦,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00万辆情况,在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军用柴油进展情况。(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委)

  (五十)研究制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推进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情况;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土壤修复工程,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情况。(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五十一)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进展情况;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情况。(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委)

  十七、扩大“营改增”试点、减轻和公平企业税负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级责任领导:陈勇)

  (五十二)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业和电信业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营改增应税服务出口适用零税率政策和免税政策的执行情况。(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五十三)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情况。(牵头单位: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五十四)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情况。(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十八、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级责任领导:孙云鹏)

  (五十五)201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十六)落实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等政策措施,拓宽就业领域,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情况。(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十七)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情况。(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九、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市级责任领导:解仕清)

  (五十八)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情况。(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五十九)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实施情况。(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 发布人: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