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贯彻落实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精神

16.05.2016  06:46

近日,云南省召开省委常委会、省纪委常委会,认真传达学习和部署落实中央纪委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精神。

5月6日下午,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主持召开省纪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培训班精神,研究提出了向省委常委会汇报培训班精神、筹备召开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抓紧推进我省重点案件取得突破等五条贯彻落实意见。

5月10日上午,省委书记李纪恒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精神,研究云南省贯彻落实意见。李纪恒强调,要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追逃追赃,各级党委、纪委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同志关于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做到思想更加重视,信心更加坚定,行动更加坚决。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责任担当,把追逃追赃工作作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明确职责任务,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进一步强化措施,力争重点案件突破,要加强防逃工作,做好预判,在建立机制制度上下功夫,让腐败分子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要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发挥好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机制和重要平台作用,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担责、密切协作,狠抓各项任务落实,省追逃办要在协调落实、督查督办、沟通联系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确保我省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新突破。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