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局“四项措施”深入落实“五一”“端午”前后作风纪律规定强化执纪监督

29.04.2015  14:55

          4月28日上午,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实施新广告法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工商总局张茅局长强调“五一”“端午”前后要深入落实作风纪律规定强化执纪监督,对抓住“五一”、“端午”节点开展正风肃纪工作做出部署和要求,官渡区工商局通过抓好“四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正风肃纪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抓住“五一”、“端午”等一个个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和扩大全局作风建设成果,促进党员干部队伍作风根本转变,切实抓好部署、预防、检查、提醒,确保廉洁过节。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勇于担当、从我做起,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狠抓作风、严明纪律,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恪守“三严三实”,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打消侥幸心理、观望之想,时刻警醒自己、守好底线,坚决纠正“四风”。紧盯节日期间公款吃喝、旅游、送礼、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管到位、抓彻底,不让歪风邪气有喘息之机。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在“五一”、“端午”期间,对各部门落实作风纪律规定情况进行抽查,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所在部门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的,在严肃处理违纪者的同时,实行严格的“一案双查”,追究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纪检组监察室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违规违纪行为不查处、不报告、不制止,敷衍塞责的,也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