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弥勒市食药监局“五抓五强化”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30.07.2015  19:41
 

为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体制,弥勒市食药监局采取有效措施,提升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抓学习,强化理论水平。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聘请法律顾问,定期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知识水平得以大幅提升。

二是抓保障,强化行政基础。 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稽查大队和乡镇食药监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为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举办8期2592人次“四品一械”从业人员培训,为执法人员配备15台执法记录仪,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三是抓制度,强化办案流程。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明确从立案调查到行政处罚结案等各环节办案程序和相关人员职责,实现办案程序流程化、执法文书格式化,有效避免因程序违法造成行政执法过错。

四是抓规范,强化执法措施。 严格规范执法办案规程,做到办理案件职责明确、主体合法,调查取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处罚裁量合理、处罚适当,案件笔录制作规范、归档及时。

五是抓监管,强化执法效果。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聘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行政执法监督员,监督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同时,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对查处的案件做到“查、审、定”分离,时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2015年上半年,弥勒市共查处食品药品案件238件,无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涉嫌犯罪、行政复议等行为。

来源: 弥勒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