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圆满完成药品经营企业电子监管入网工作

10.10.2015  17:56
 

      为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局对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要求,保山市食药监局采取“四强化”工作措施,提前完成全市988家药品零售企业电子监管入网任务,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开启了电子监管新模式,实现了药品全程可追溯。

一是强化培训,提升素质。 组织全市负责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执法人员,围绕企业入网、企业端、监管端用户系统操作功能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演示讲解,并组织参训人员到药品经营企业上机操作演练,进一步提高参训人员对培训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

二是强化责任,细化任务。 围绕2015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目标,及时将国家总局和省局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传达给辖区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目标责任管理,把责任划分为监管责任和企业责任,明确主体责任,狠抓任务落实。

三是强化宣传,上门服务。 结合药品电子监管技术性强,

药品零售企业对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认识不够全面的情况,监管人员及时主动上门宣传电子监管对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性,引导企业正确认识和理解药品电子监管;深入零售企业开展现场培训指导,为药品零售企业顺利开展电子监管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

四是强化监管,狠抓落实。 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与GSP认证、日常监管密切结合。把药品零售企业电子监管入网列为申请GSP认证的重要条件,在GSP认证现场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实施电子监管情况,进一步强化了药品从业人员对电子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预警处理不及时的企业,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现场督导企业技术人员处理预警。

 

来源: 保山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