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部署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17.12.2015  18:48
 

为全面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近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印发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了治理目标。通过一年的集中治理,着力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积极推进监管重心下移,统筹兼顾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各个环节和领域,实施全方位、全环节、全链条的监管,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通知》指出了治理重点。以食品加工小作坊、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和庙会、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和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点、旅游景区“农家乐”、小餐饮为重点业态;以农村地区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食品,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社会反映突出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乡镇“赶集”日和节日为重点时段。

通知》明确了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全面清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二是重点取缔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三是规范农村食品餐饮服务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加工操作行为,严禁销售过期、回收、假冒、仿冒、劣质酒水、饮料等食品。

来源: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