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情况汇报

29.11.2018  12:20

近日,昆明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情况汇报。

2016年12月全面启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高度重视,强化领导,高位推动,大力夯实工作基础,不断完善支撑体系,持续加大治理整顿力度,强化企业安全责任,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广泛参与监督共治,监管方式不断推陈出新,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创建工作主要有六个方面的显著成效: 一是党政同责落地生根。 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全市综合目标考核,分值提升到4.5分,并列为“一票否决”事项。经费投入大幅增长,创建启动以来仅市财政就投入食品安全工作经费1.13亿元,其中创建专项经费2400万元。 二是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食品监管达到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四有”要求。食安委及食安办、基层监管所延伸到乡(镇、街道),监管力量大幅增加,监管触角延伸到村(社区)。105个基层监管所完成能力提升项目、监管执法和快速检测设施设备购置项目建设,达“八个一”标准。建成市食品药品举报投诉中心,办案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恢复重建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能力达省内一流水平。2个县建成了食品药品检验所,14 个县(市)区配备食品快速检验车。3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通过双认证,建成县级农产品检测站8个、乡镇检测室86个。建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优化肉菜流通追溯电子商务平台,食品从源头到去向的“全链条”可追溯覆盖面不断拓宽。 三是全程监管更加严格。 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风险量化分级评定比例达86%、96.45%。完成“明厨亮灶”创建餐饮单位达9867家,占比30%以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1.53万家。年度食品监督抽验达5份/千人左右。每年开展20多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2017年食品抽检综合合格率达97.99%。 四是共治格局总体形成。 推动政府部门、企业主体和社会各界“三位一体”协同共治,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同时,组建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志愿服务队、社会监督员队伍,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形成人人参与和捍卫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多层次、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和创建宣传,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食品安全满意度稳步提升。 五是监管方式推陈出新。 无证食品生产经营纳入了“智慧昆明”城市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行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推行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升级改造。推行集贸市场长效管理,试点农贸市场评星定级、“双奖双惩”管理。规范农村集体聚餐,试点农村客堂标准化建设,推行登记备案、现场指导等监管措施。推行网络订餐“食安封签”管理。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立农药兽药残留快检室,每日随机抽检并公示结果,为市民免费提供检测服务。建立滇中五个州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区域联动机制。以寻甸县海潮听牧肉牛生产公司为依托,探索牛羊定点屠宰,推行官方兽医驻场检疫和签约兽医检疫。以上创新举措,有的为全省首创,有的在全国领先,不断打造和丰富着食品安全工作的昆明经验。 六是示范效应持续发挥。 盘龙区、嵩明县成功创建为“云南省食品安全县(区)”。嵩明县、宜良县分别启动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培育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70家(占全省比例30%),放心肉菜示范超市5家,放心粮油示范企业73家。支持建成国家级蔬菜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示范区58个,标准化的果园、菜园和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68个。4个区县开展现代食品工业基地示范建设试点。省评估专家组今年8月对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行现场检查评估,总得分98.3分,无被否决项,评估结果:达到标准要求(未包含第三方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

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落实党政同责、监管队伍建设、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进制度建设、整治突出问题、打击违法犯罪、强化企业主责、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等八个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近几年,全市食品、农产品、药品抽验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

王喜良市长在会上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重心要下沉,抓基层、抓监管,一直落实到监管所,压实责任,确保全覆盖、无盲区。二是全力抓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解决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高质量办好“六大放心工程”惠民实事,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确保否决项通过,确保创建成功。三是加大宣传,宣传部、新闻办要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动员全社会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共治,参与和支持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