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新政方案下月报批国务院 传价格管控将放开

31.10.2014  17:20

  今年以来两度剧烈搅动药品市场的“药价征求意见稿”,这一次已逼近最后的关口。

近日,有媒体援引内部消息称,在10月27日召开的全国物价局局长会议上,已传出“药品价格将全部放开,药价将迎来市场化”的决定,并指出该方案将于2015年1月起正式实施。

10月30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一位本土医药协会负责人处也证实了征求方案敲定的消息。该负责人表示:“这一方案已经确定将于11月初向国务院报审批。”

不难看出,从今年2月、7月直到如今10月的这三轮意见稿传闻中,药价放开的范围,都集中在OTC(非处方药)、专利药、全国统一采购的疫苗及计生避孕药具、血液制品以及精神、麻醉药品五项。

与之相呼应的是,上一周,江西省发改委刚刚对旗下全部601种省管非处方药品实施价格放开政策,不再对这些药物设置最高零售价的“封顶设计”,领跑全国兄弟省份。

数日后,湖北省卫计委又宣布“允许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以带量采购方式与药品企业议价采购,实行量价挂钩”。

多省市围绕药价管理及落地招标采购的新举措,已引发外界高度关注。而在国内知名上市药企高管刘敏看来,这些“重磅”调价举措,短时间却难有根本性的影响。“控制药费的工作,不仅是控制药价一个环节就可以扭转。无论是尝试放开价格管控还是招标变化,实则都只是常态化的微改革。”他说。

药价新政的虚与实

多年来,药改的“最高零售价”制度备受指责,业内质疑“药价封顶过低、药企利润稀薄、劣币驱逐良币”。而这一状况目前正出现大面积松动的迹象。

在今年7月版本的征求意见稿中,药价放开的范围主要一分为二,其一是涵盖医保内外所有品种的零售药店渠道OTC,其二则是由医保外的专利药、血液制品、医保目录中药品通用名下不予报销的药品剂型以及国家统一收购的计生药具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而在业内流传的最新版本意见稿中,医保目录中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血液制品以及专利药或也可能进入药价松绑之列。

前述协会负责人就新版意见稿内容向记者分析称,血液制品因随着市场发展,行业内生产企业不断增加,竞争也随之加剧,使得医保目录内已有可替代药品,较适宜放开价格管控;而一类精神和麻醉药品是实行严格的生产流通管理,并设定点生产,且在使用环节中几乎不存在滥用情况。由于市场价格稳定,市场销量相对较小,也满足价格松绑的条件。

截至2013年底,国内涉及麻醉药及其辅助用药的企业共超过150家。以2012年销售额为例,前五大企业分别为英国第二大药企阿斯利康、江苏恒瑞医药、武汉人福医药、德国企业费森尤斯卡比以及日本丸石制药公司。

而以市场份额及增速表现来看,本土仿制药已从技术和价格等多维度向外资高价药进行压迫,多个原研产品市场份额逊于仿制产品。

“恒瑞公司的仿制药七氟烷(吸入全身麻醉药)、阿曲库铵(麻醉辅助用药)便是以此快速与外资对手争夺市场。如今的价格松绑计划一旦落地,对细分行业都将酝酿出进一步的变数。”刘敏指出。

除却上述领域,方案中还指出,全国统一采购的疫苗和避孕药具价格可以由财政与有关企业通过协商或招标形式确定,这些产品主要用于免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而医保内专利药属于创新药,具有上市时间短、市场销量相对较小的特点,放开价格有利于提高研发创新的积极性。

对此,一位知名外资药企中国区资深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如若仅仅对医保外药品放开管控,这一新政的实际意义就非常有限。“因为绝大多数保外药品都只需向当地物价部门报备后就可自行定价,物价部门通常不会过多干预,已与实际价格放开无异。”

“如今医保内多个领域药品尝试放开药价管控,则另当别论。由于医保目录内药品使用量巨大,将定价权交换给企业能提高企业的积极性。但这也并不能解决药费走高的长期困扰。”该人士指出。

多重困局难解

在今年2月发改委内部下发的第一版征求意见稿中,仅仅计划对低价药、省管OTC等实行价格放开。而到后两版意见稿中,药品范围便从省管OTC品种拓展为整个OTC领域,不再以地域或医保范围做区分。

刘敏表示,即便放开了自主定价权,OTC企业也不会一拥而上大幅提价。这一领域竞争尤为激烈,过高的价格可能流失更多销售。“取消限价的确能让企业有利润空间去维持生产,但对于身处‘红海’的完全竞争品牌,为了进入各省的招标目录,在价格标上做文章仍是主流。”

而被视为承接药价调整的配套措施,各省市药品招标体系的调整,也牵动了众多药企的神经。

近日,湖北省出台的《湖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打破了长期以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不得二次议价”的既有设定,明确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等实行量价挂钩的方式,与物价部门起草的药企自主定价意见稿不谋而合。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药企的操盘手们却依然对这一松绑的方向持有保留态度。

康恩贝副总裁王如伟曾表示,医疗机构的二次议价值得商榷,很多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用不同的规定支持着二次议价,企业希望在“阳光下”进行交易的难度越发增大

“本应由市场主导的医院采购价仍未成功市场化,企业与医院之间议价能力也没有全然达到平衡。企业方依然会面临原本遭遇过的寻租成本和法律风险。”前述资深人士坦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