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技校连续3届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19.11.2015  12:37

近日,云南省林业高级技工学校被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命名表彰为第十四批省级文明单位,这是继2009年后学校连续第三届获此殊荣。

多年来,学校党政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做到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保证文明建设的各项投入。全体师生积极支持、认真参与,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出团结和谐、风正心齐的良好氛围,学校呈现出健康向上、稳步推进、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一是领导重视是关键。加强领导是开展好创建活动的前提,提高认识是开展好创建活动的根本,要坚持思想领先,领导干部率先,真正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责任落实。二是群众参与是基础。要广泛发动广大师生,以师生为主体,以师生参与、师生受益、师生满意为标准,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要不断完善创建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四是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新方法,开辟新领域,增强实效性。五是要坚持咬定青山不放松,做到持之以恒,步步深入,稳步推进。

此次获评成为省级文明学校,既是对云南省林业高级技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也是下一步工作的动力。今后,云南省林业高级技工学校将进一步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再接再厉,强化巩固创建成果,全面提高综合办学水平,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和云南林业“桥头堡”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云南省林业高级技工学校 | 作者:陈启航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