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立法调研组赴大理、丽江调研

19.05.2015  12:59
 

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

立法调研组赴大理、丽江调研

 

      为了做好《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5月11日至15日,省法制办、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共同组成立法调研组赴大理州、丽江市宁蒗县就《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开展立法调研。立法调研组在省法制办副主任黄旻、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李永华的带领下,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调研等形式,充分学习了大理州和丽江市在洱海和泸沽湖保护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就湖泊保护立法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同大理州和丽江市的同志进行了深入探讨,为下一步修改和完善条例修正案积累了第一手资料。

  洱海湿地调研

  大理州立法调研座谈会会场

  泸沽湖污水处理厂调研

  泸沽湖流域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调研

  宁蒗县立法调研座谈会会场

 

  华坪县信访疏导调解中心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