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草原执法正扬帆起航----云南省草原监督管理站荣获云南省政府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殊荣

30.11.2016  17:07

2016年11月18日,云南省草原监督管理站等全省30个单位作为2013—2015年云南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受到云南省政府的表彰。云南省草原监督管理站成立以来,在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的关心和指导下,在云南省农业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依法治草的理念,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深入实施草原法律法规,认真做好草原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提高草原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我省草原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全省草原执法工作正沿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健康发展,走在了南方省区草原法治工作的前列。云南草原执法正乘风破浪,扬帆起航。

云南草原面积2.29亿亩,草原资源富集,如何开展草原执法工作,在起步晚、人员少、社会各方面对草原知之甚少的南方,突破口在哪里,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指示,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草原作为不可或缺的战略资源要为云南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服务,要为精准扶贫服务,要为常绿草地畜牧业发展服务。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依法保护草原是头等大事。通过近年来的努力工作,初步形成了云南草原法治建设的基本框架。一是普法立法执法同步推进,特色鲜明。2016年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在迪庆州香格里拉开展草原法现场活动。农业部领导带领省州市相关人员首次开展草原法律法规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为全省进行了普法示范。云南把季节性普法变为经常性普法,把《草原法》宣传与民族节日庆典结合,与种草养殖技术培训结合、与执法检查结合、与精准扶贫结合。按照《云南省草原合理载畜量及草畜平衡计算方法》查处违反禁牧和草畜平衡规定案件,积极实践《草原司法解释》严厉打击非法开垦草原违法犯罪行为,草原刑事案件有了法院判决。2015年出台了《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二是草原征占用管理规范化,职责延伸。制定了《云南省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要件》等工作规范和办事流程,申报了财政专户和收费许可,严格依法行政。省市县乡村各司其职,把草原征占用管理延伸到草原和责任人。共收取草原植被恢复280多万元。三是给草原上个“户口”,实施精准保护。应用“3s”技术准确表达基本草原的空间位置、草原权属、牧户信息、饲养家畜等,图斑数多达266万多个,基本草原转会上图为全国首家完成,为精准保护草原提供可靠依据。

今后,云南省草原监督管理站将进一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更加扎实有力的工作推进云南草原法制化工作的进程,为把云南草原保护建设得更美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