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展苗族村寨文化与生态旅游开发的思考

25.08.2015  12:36

 

  一、修复和打造苗族特色旅游村寨
  屏边县,位于红河州重点开发的5大旅游产品中的“中越跨境旅游”线上,滇越铁路、昆河公路纵贯南北穿境而过,泛亚铁路屏边段零开火车站距县城5公里,对发展苗族村寨旅游具有很好的区位优势。
  屏边苗族有自己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风俗礼仪、灿烂文化,蕴藏着较大的苗寨文化开发潜力。根据屏边的区位优势、苗族民居和民俗特点及大围山森林公园,重点保护和开发县城周边民居民俗保存相对完整的纯苗族村,以距县城20公里的纯苗族村——刺竹林村的开发为基础,在零开火车站与县城5公里的范围内打造全国有名、省内惟一、州内特有的千户苗寨,在屏边大围山周边再复制、打造2至3个苗族特色村寨,在县城至大围山脚、红旗水库边建一个大型苗族风情园,使苗寨旅游与大围山生态旅游形成一条线,园中有园、园中有景、景中有人、人中有艺。各乡镇根据实际,在交通方便,苗族风情浓郁,拥有20户以上的苗族村寨中集中打造2至3个苗族文化旅游村,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从县城到乡镇、农村都能感受到多姿多彩的苗族文化。刺竹林苗族村寨的开发,是对所有苗族村寨开发最好的参考和借鉴。刺竹林村位于大围山自然保护区边缘,在茶马古道大围山段上,曾是古驿道“丝绸之路”的途经地,这里苗族民风民俗保留完整,民族风情浓郁独特,苗族芦笙、山歌、服饰、刺绣、婚嫁、耕作等都保留了原生态的风格,有厚实的民族文化底蕴基础。
  二、在苗族村寨旅游中开办苗族花山节
  花山节是苗族人民最悠久的历史文化,也是最具代表性的传统节日。要充分利用苗族花山节成功申报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利条件,除每年春节期间举行花山节活动外,为使更多的游客能参与花山节,与苗族同胞一起体验苗族传统节日,要在重点开发的苗族村寨立永久性花杆,做到“天天花山节、天天踩花山”,使游客与村民共同参与到花山节活动中,真正体验伞下“对歌”,竹筒通话,试爬花杆,学打陀螺,踢鸡毛毽,玩一玩磨秋……通过“踩花山演绎”宣传苗族花山节,从而吸引更多游客到苗岭山乡观光旅游。
  三、苗族村寨旅游与生态旅游“捆绑打包”
开发苗族村寨文化旅游,既是对苗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又是为推进大围山生态旅游增添民族文化元素的重要举措,因此,要把苗族村寨旅游与生态旅游项目捆绑打包。把打造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百年人字桥文化旅游景区,开发苗族风情园和建设玉屏生态旅游小镇融为一体,形成一个集自然风光、古典民居、民族风情、传统餐饮、民间工艺为一体,打造旅游、休闲、度假、访古探幽为特色的旅游区,最终达到苗族村寨旅游与生态旅游交相辉映。在苗族村寨旅游与生态旅游“捆绑打包”开发中,要借助屏边区位优势、自然风光、民族特色。一是加强对苗寨民居的保护与创新,对那些翻新和修缮而基本改变原貌的民居实施抢救性保护,尽可能恢复原貌,增强村民对特色民居的保护意识,使村寨建筑民族化、环境生态化、活动风情化、餐饮乡土化;二是收集和挖掘更深的苗族文化,对一些濒危的文化进行抢救性保护和传承,使多姿多彩的苗族文化在保护中发展,在传承中创新;三是村落民居布局要具有苗族特色和地域特点,对民居的结构、建筑面积、墙体颜色、格调布局、苗族文化元素标志性物体(如芦笙)等,统一要求,协调安排;四是注重以“农家乐”和农家小旅馆为主导产业,带动旅游业、传统手工业、种植业等发展,开展以“吃苗家饭,住苗家屋,看苗族舞,品苗族情”为目的的“苗族文化、生态休闲游”,走以游补农、以游助农、以游促农的良性发展路子;四是对苗族传统服饰、刺绣、蜡染、芦笙、巴乌、笛子等苗族乐器及各种工艺旅游产品进行加工,充分演绎和展示苗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的服饰、节庆、婚嫁、歌舞、工艺品制作等。
 四、建设一座苗族文化博物馆或陈列室
  苗族的非物质文化大多散落在民间,许多文化遗产即将消失、衰落,例如麻布衣裙的整个制作流程等。建立苗族文化博物馆或陈列室,收集、展示不同历史时期、不同苗族支系的历代服饰、器乐、风俗、生产生活变迁等实物或图片,是开发苗族文化旅游的重要工作,可以吸引更多游客到屏边旅游参观。(王玺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