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4-2025)》通过国家环保部专家审查

07.05.2015  18:27

 

2015年4月10日,国家环保部生态司组织有关专家在北京召开了《云南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4-202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 划》)专家审查会,与会专家及代表在审阅总体规划文本的基础上,听取了云南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汇报,经充分讨论,与会专家形成如下意见:

一、云南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境内,由苍山山体与洱海两部分组成,地跨大理、洱源、漾濞三市(县),总面积 797km2,主要保护对象为高原淡水湖泊湿地生态系统、高山垂直带植被、生态景观、冰川遗迹和生物多样性及其生境等,苍山洱海保护区拥有独具特色的“苍 山—洱海”山湖一体的生态系统及其景观,在调节改善区域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以及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具 有重要地位,具有极高的科学研究和保护价值。

二、同意《总体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及重大工程。苍山洱海保护区是全国为数不多位于城市近郊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之一,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 目前保护区面临的威胁主要为人为干扰活动对保护区生态环境的影响,洱海面源污染,外来物种入侵,资源过度利用,必须采取措施加强保护。

三、专家组一致通过《总体规划》,建议按专家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上报审批。

云南省环保厅、大理州环保局、漾濞县人民政府等单位和部门领导参加了审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