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芝鸿在滇宣讲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13.11.2014  04:35

云南网讯 12日上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起草组成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施芝鸿,在云南为2万多干部群众宣讲四中全会精神。

施芝鸿就深刻认识和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个历史背景、二个内在逻辑、八个思想亮点进行了系统阐述。

施芝鸿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们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是我国加快法治国家建设征途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是立足于解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矛盾和问题的现实考量,也是着眼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战略谋划。这将是继十一届三中全会将党的工作中心由 “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的伟大历史转折之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我们党包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全部工作、所有活动转到法治轨道上来的又一次伟大历史转折。

施芝鸿说,四中全会《决定》突出了依法治国这个核心,科学立法这个前提,严格执法这个关键,公正司法这个保证,以及法治精神、法治文化这个灵魂。

施芝鸿说,全会《决定》体现出了八个思想亮点,即:全会《决定》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列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成为全会《决定》的思想红线和主线;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总结概括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全会《决定》通篇体现了党对宪法的高度尊崇,以及确保实现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强决心;全会《决定》通篇体现了依法治国首先要依法治权、依法治官,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全会《决定》通篇体现了法治建设要以保障人民的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会《决定》针对司法领域存在的影响公平正义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大力度的改革举措;全会《决定》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 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