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12.26”恶性伤人事件,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05.01.2015  23:13

      2014年12月26日上午7时许,德宏州芒市遮放镇嘎中村委会南蚌村发生了震惊全国的“12.26”恶性伤人事件,犯罪嫌疑人冯岩相团(男,傣族,1994年12月1日出生,芒市遮放镇嘎中村委会南蚌村民小组村民)于26日上午7时许起床后精神异常,对家人进行辱骂威胁,并拿起家中日常砍柴用的砍刀砍杀自己的爷爷和母亲后冲出家门追砍邻居及过往村民目前伤亡人员共计15名,其中死亡7人,受伤8人,伤者正在全力救治。芒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案后,院领导高度重视,遂派侦监科两名干警和一名法医迅速赶赴现场,主动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取证,保证了办案效果和质量。

      到达遮放派出所后,侦监科两名干警仔细审查了犯罪嫌疑人抓获后的第一份讯问笔录、相关证人的证人证言和被害人名单,又与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一同对案发现场进行了现场勘验,走访了被害人家属充分了解案件发生时的相关情况,并参加了德宏州州委州政府组织召开的“12.26”案情分析会。芒市人民检察院侦监科干警在掌握基本案情的基础上,积极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以及督促侦查机关严格、客观地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全力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确保案件侦破程序合法,依法精准打击犯罪。

      针对震惊全国的“12.26”恶性伤人事件,芒市人民检察院侦监科在提前介入案件时,严格遵循依法、适度原则,对侦查方向、案件定性、取证方向、法律适用、程序合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随后侦监科的干警还将密切关注“12.26”案件的相关进展,做好后期案件审查工作,确保办理案件质量,在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上,实现办案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