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首次会议在昆明召开

10.12.2015  11:30

按照《云南省节约用水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云政发〔2012〕126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14〕71号),省水利厅为落实“一条例两意见”对节水工作应“建立管理机制,各行各业要有专门负责节水工作的机构;健全制度体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要求,切实推进我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省水利研究制定了《云南省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审议稿)和《2016年度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方案》(建议稿)

2015年12月2日由省水利厅牵头,在昆明组织召开了云南省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首次会议。省发展改革委、工业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林业厅、农业厅、环保厅等21个部门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省水利厅副厅长王仕宗主持会议。会上,省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全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简要汇报了我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情况、考核结果和节水型社会工作进展情况;对《云南省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了审议,对2016年度节约用水工作进行了部署。王仕宗副厅长指出,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治水新方针,加快推进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决定,强化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省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意义重大,希望今后大家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共同为云南省节水型社会建设作出贡献。

最后,联席会议成员代表一致同意印发《云南省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2016年度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方案》,尽快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水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