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舜喜医学检验所设置审批前公示

07.09.2015  11:26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在经昆明市卫生计生委初审并出具同意设置该医疗机构初审意见的基础上,我委依法受理了云南舜喜医学检验所的设置申请。经审核资料和合议,现将拟批设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人: 云南舜喜再生医学工程有限公司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 云南舜喜医学检验所

类别: 医学检验所

地址: 昆明市高新区新光巷沃霖大厦3楼

诊疗科目: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

审批前公示期为10日(2015年9月7日-9月16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请向省卫生计生委反映。

监督电话: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0871- 67195257

省卫生计生委监察室 0871-67195239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9月7日



发布部门: 医政医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