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自己电动车“贼喊捉贼” 只为骗保管站赔偿

14.10.2014  22:18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先将自己停放在保管站的电动车“偷走”,又反过来找保管方索赔……为了促成自己的这一“奇思妙想”,家住嵩明的杨某还坚持将事情闹到了派出所,结果自己精心设下的局被民警轻松识破,反而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9月23日下午1点,杨某将一辆红色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嵩明县杨桥街一电动自行车保管站内,并领取了停车牌。3点左右,杨某返回保管站,趁保管员不注意将自己的电动自行车骑走,并将电动车托付给他人骑回自己的家里。电动自行车被骑走后,杨某便返回单车保管处出示停车牌,声称要骑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来到停放电动车的地方时,杨某的电动自行车已然不在现场,随后杨某向保管员段某索要3000元的赔偿。

    保管员段某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弄得一头雾水,一边是杨某的索赔,一边是无缘无故消失的“电动自行车”,段某自认为在这期间对保管站内的电动车是严加看管,况且电动车都上了锁,小偷进来没那么容易就将电动自行车偷走。双方就被盗电动车的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并闹得不可开交。协商不成后,杨某拿着停车牌和段某一起来到杨桥派出所请求民警帮忙协调处理此事。

    在调查过程中,民警调取现场监控录像发现,在下午3点左右,确实有一名男子将一辆电动自行车骑走。民警经过仔细辨认后发现,该男子竟然就是来到嚷着要来派出所报案的杨某。而当杨某看到监控录像里的一幕时,也羞愧得一语不发。为了进一步证实民警的判断,民警继续深入开展调查,通过监控追踪及杨某的供述,民警随与骑走电动车的两名女子取得了联系,进一步证实了杨某从保管站骑出自己电动车并交给他人骑回家的事实。

    据介绍,杨某没有固定工作,偶尔会出去打工,平日里仅靠在广场上教老头老太太跳广场舞赚取一定收入。目前,杨某对自己“偷盗自己电动车”进行“索赔”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警方刑拘。

编辑:徐毅杰责任编辑:徐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