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省级生态文明市创建通过考核验收

20.04.2016  09:52

4月13日、14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专家对腾冲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市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13日,考核验收组分成4个小组,分别对腾冲省级生态文明市创建工作开展文件、档案资料核查,现场检查和公众满意率调查。

 

14日上午,考核验收组在腾冲市政府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腾冲市人民政府领导,关于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市建设和技术评估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观看生态文明创建专题片,通报反馈现场检查、民意调查和档案资料整改情况。经讨论研究考核验收组认为:腾冲市以“美丽腾冲”建设为目标,坚持“生态立市”战略,把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市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弘扬民族生态文化,着力绿色转型,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市创建工作组织有力、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成效明显。技术评估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总体落实比较到位,6项基本条件和22项指标基本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县(市、区)考核要求。按要求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上报省环保厅审议后,报请省政府命名。同时,建议腾冲市: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水环境治理,完善重点污染源监管机制,切实防范环境风险。巩固与深化创建成果,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创新,探索有效模式,建立长效机制。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提档升级,尽快修编规划,争取早日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会上,腾冲市人民政府领导和保山市环境保护局领导,分别就考核验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作表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