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零容忍 “涉贫贪”要严打

18.05.2016  10:04

    腐败零容忍,老虎苍蝇一起打,不能只是一种姿态、一句口号,而应付诸于切实的行动。

    扶贫资金本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些基层干部却在这些资金上动手脚。昨日上午10时,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我省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通报。今年1至4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595件719人,其中发生在惠民扶贫领域涉嫌职务犯罪的多达389人,占职务犯罪的一半以上。

    从数据对比可以清晰地说明两点:其一,在高压反腐的大背景下,发生在惠民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却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甚至已然成为腐败重灾区。其二,惠民扶贫领域尚未建立起健全的制度防范体系,监管滞后于腐败形势。

    惠民扶贫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往往涉案标的不高,报道称“大多在1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的较少”,但其破坏性和负面影响却决不亚于大贪大腐。“十三五”时期,我省要实现470多万贫困人口如期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脱帽的目标,脱贫攻坚形势严峻、任务艰巨。而惠民、扶贫资金的及时、如数发放,提高贫困人口的脱贫能力,是实现脱贫目标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如果专项资金被中饱私囊,落入到个人的口袋,就会对扶贫工作起到一种反作用力。

    更要看到,惠民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多发高发,实际上也折射一些地方基层治理的乱象丛生。扶贫工作意义重大,与民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而脱贫致富的关键就在于领导干部,尤其是基层的领导干部,倘若这些身负重任的领导干部自身不正,缺乏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甚至监守自盗,就会严重挫伤民众的扶贫信心,打乱扶贫工作的秩序。

    涉扶贫的职务犯罪比例高,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案件主要发生在基层,且涉案金额较少,隐蔽性强。再比如,涉农惠民等扶贫对象量大面广、资金渠道和管理使用环节多、基层财经制度不健全、相关信息不对称,特别是政策性补贴对象对应当享有的权益认知不到位、自我保护意识弱等多种因素造成的。但所有这些,都不能成为惠民扶贫资金被非法侵占的理由。归根结底,还在于监管不到位,对扶贫领域的权力监督没有构建严密的制度防线。

    腐败零容忍,老虎苍蝇一起打,不能只是一种姿态、一句口号,而应付诸于切实的行动。正如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韩跃先所说,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贪”案件,就像蚂蚁一样一点点蚕食着人民群众的财产,这些小贪,看似是小事,实则是大患。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从今年起我省将用5年的时间,集中整治涉扶贫职务犯罪案件。只有建立起制度的高压线,才能彻底堵住“救命钱”外流的缺口。(春城晚报 评论员吴龙贵)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