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肇事找朋友顶包“兄弟”仨一起坐上被告席

31.12.2015  10:32

    “好兄弟,我对不住你们,是我把你们害惨了!”22日,在昭通市彝良县法院的庭审现场,交通肇事后指使他人做伪证的被告人熊某嚎啕大哭,懊悔万分,一个劲地向出于“哥们义气”为其顶包罪行的被告人秦某、杨某表示歉意,两人听后纷纷摇头叹息:“哎,咋个怪你呀?要怪就怪我自己不懂法,原来只是好心帮你的忙,却帮了个倒忙,还把自己也搭进去了。

    3名被告人平常都是好哥们儿,为何会出现同时坐上被告席的情形呢?据彝良县检察院指控,今年3月18日晚,被告人熊某、秦某、杨某等人在彝良县某KTV唱歌喝酒后,熊某驾驶其未悬挂牌照的现代小型客车,搭乘着朋友秦某,开往昭阳区。途经彝良县角奎镇发界村路段时,撞到了行人皮某。随后,熊某、秦某立即拦车,将皮某送医就诊,并由秦某一路陪同。没多久,皮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熊某仍继续等候处警。

    期间,熊某为逃避法律责任,指使杨某冒名顶罪。杨某怕事,便与熊某商量后决定,由秦某顶包,杨某提供虚假证明。于是,3人均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虚假供述,致使公安机关将秦某作为肇事者移送起诉。但在补充侦查该案时发现,熊某才是真正的肇事者。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熊某已触犯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被告人秦某故意做虚假证明来隐匿他人罪行,触犯伪证罪;被告人杨某明知他人犯罪而做虚假证明予以包庇,触犯包庇罪。对于该案,一审法院并未当庭宣判。(春城晚报 记者申时勋 通讯员乐华方 吴压)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