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勇在联系单位暨第一届预算审查咨询专家聘任会议上的讲话

08.05.2017  16:31

在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预算工委联系单位暨第一届预算审查咨询专家聘任会议上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志勇

(2017年5月4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预算工委联系单位暨第一届预算审查咨询专家聘任会议,其主要目的是互通情况、加强联系、增进了解、形成共识,推进工作。首先,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接受聘任的各位预算审查咨询专家表示诚挚的祝贺!向长期以来对市人大财经工作、预算工作大力支持的各对口联系单位表示衷心感谢!

  刚才,会议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预算工委2016年工作情况及2017年工作计划;反馈了市人大常委会部分任命人员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审查意见;宣读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聘请王雯等11名同志为临沧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第一届预算审查咨询专家的通知》,并为专家颁发了聘书;市财政局围绕如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做好财政预算工作、市工商局围绕今年将开展的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专题询问工作、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科长陈文鸿同志围绕如何履行专家职责,代表专家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大家发言得很好,我表示赞同。多年来,各联系单位与市人大财经工委密切合作、互相支持, 有力的推动了人大各项职权的有效行使,促进了各单位依法行政,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希望过去好的做法继续保持和发扬,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改革创新。

  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预算工委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密切联系,通力合作,不断改进对口联系工作方式

  对口联系制度是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与对口的市直部门(单位)之间相互联系、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工作的工作制度。加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与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是人大履行职权,做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的重要保障。

(一) 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预算工委作为与市发改、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审计、交通、税收和金融等19个主要经济工作部门联系的工作委员会,要本着“抓重点、议大事”的原则,把党委政府着力推动、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作为工作的主要方面,做到紧扣中心抓重点、顺应民意抓热点、选准题目抓难点、拓宽渠道抓焦点。

  一要认真做好监督服务工作。要做好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国有资产经营监督等方面的财经监督服务工作,扎实开展好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算草案的监督审查工作,通过有力的监督服务,支持和督促市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可行的工作措施、周密的工作安排和自觉的实际行动。

  二要认真开展调研视察。要充分发挥人大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通过调研、视察、座谈等形式,提出有见地、有分量、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为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 今年7月、9月、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将分别开展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研、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调研、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调研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专题询问。对今年的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要超前考虑、超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届时,各联系单位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提供资料,并根据需要派人参与,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工作联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宪法明确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目标。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和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多年的工作实践证明,人大监督是推动政府工作的重要力量。政府对口联系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大局意识、民主意识与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人大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不断创新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的机制,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好对口联系工作,对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日程安排,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齐心合力把工作落实好。

  二要明确报告的内容,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2015〕36号和《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办法》〔2015〕9号文件要求。政府对口联系部门要及时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及联系委室报告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按时提交年度部门工作报告和个人履职情况报告。着重报告依法履职、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办理代表建议和批评意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及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常委会审议意见等情况,及时报送经济运行有关数据资料。

  市委明确规定,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这项工作已开展两年,从两年来的审查情况看,报告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报告内容不完整,没有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五个方面的要求进行报告;二是没有突出个人履职情况,出现用部门工作报告代替个人履职报告的情况;三是对客观查找个人存在问题重视不够,存在分析查找个人存在问题不具体、不深刻的情况。总之,部门主要领导对这项工作还重视不够,希望能够引起足够重视。

  三要不断完善联系工作制度。财经工委、预算工委要不断完善与对口联系单位重要会议、重大事项、重大活动的工作联系约请制度。各联系单位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贯彻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有关会议,重大专业工作会议及其他需要通报情况的会议及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应当视情况邀请财经工委、预算工委派员参加;财经工委、预算工委举行会议,根据需要邀请各有关单位列席会议时,各有关单位应派人按时参加,并视会议主题和需要介绍情况,回答询问;各联系单位对贯彻上级有关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召开的专业性会议精神,应及时抄送财经工委、预算工委,其他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通报、简报、情况反映和工作信息等也应相应抄送;财经工委、预算工委形成的年度工作安排、总结、调查报告等有关文件和资料同时抄送各有关联系单位;对口部门制发的经济类规范性文件应及时报送财经工委、预算工委审查备案;财经工委、预算工委向各有关联系单位征求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意见时,各有关联系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讨论研究,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人大联系委室。这次会议后,建议各联系单位要落实联系领导,确定专人负责与财经工委和预算工委的日常工作联系和信息沟通,在相互支持中形成合力。

  二、高度重视,积极协调,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在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114件,其中交通城建类45件、农林水类25件、社会事业类19件、财政经济类15件、环境资源类3件、民族经济类2件、民族外侨类2件、民主法制类2件、公安司法类1件。这些代表建议中,涉及我牵头督办及人大财经工委督办的共有65件,其中:由市财政局承办6件,市发改委承办12件,市交通局承办24件,市商务局承办4件,市工信委承办7件,市政府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1件,临沧公路局承办1件,市水务局承办9件,市质监局承办1件。

  如何办理好代表建议,在4月11日市三届人代会四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上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市政府领导已作了具体的安排和要求,希望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好领导的工作要求,高效有序的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办理责任。 各承办部门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放在重要日程安排。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面商、亲自督办,严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进度关和质量关。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办理职责,深入一线开展调研,逐项抓好联系代表、面商协调和工作方案的有效落实。

(二)强化沟通协调,提高办理工作效率。 各承办部门要把功夫下在抓落实、求实效上,切实解决重答复、轻落实问题。要坚持“先面商,后答复”的办理原则,建立完善建议办理前与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会商、办理过程中要与人大代表进行直接沟通、办理结果要向人大代表进行面对面反馈。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与沟通,直接听取代表意见,深入了解代表建议和要求,让代表参与办理过程,形成双向互动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强化面商面复工作,坚持由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直接面复人大代表的面复制度,切实改变以往由具体承办人员与代表沟通协商的做法。

(三)加强督办力度,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规定:“各承办部门办理的代表建议,应当在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并书面答复代表本人;对办理难度较大、涉及面广的建议,经交办机关同意,可延长至6个月内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必须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答复,不允许出现无故拖延和主观漏办的现象”。各承办部门务必严格遵守这个规定时限及有关要求,在确保办理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在法定的期限内完成办理工作任务。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要切实履行督办责任,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同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工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通过重点督办、视察督办、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加大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力度,切实推进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进行重点督办,请相关部门做好充分准备。其他承办单位在每个月30日前要向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报送一次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充分发挥专家顾问作用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进,社会公众关心国家事务的意识不断增强,国家对“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和预算信息公开提出了更高要求。依法做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为人民管好“钱袋子”,切实保障公民对财政预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仅是顺应民意、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明确监督任务,实施有效监督。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并将其作为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2015年9月,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强化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和绩效管理的全过程监督;要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债务、财政转移支付和部门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

  中央和省委的这一系列新要求,都需要人大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市财政局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严格按照“一法一条例”的规定报送有关材料。比如,《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省、州(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30日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级人大财经委、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步审查,或者送交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在大会举行的20日前,报告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

  第三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举行的30日前,将预算调整初步方案送交本级人大财经委进行初步审查,或者送交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希望市财政局一定要严格按照这个规定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进行初步审查。

(二)高度重视专家顾问的作用。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我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制定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对市级全口径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预算审查前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办法)》《预算审查监督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并在市直有关部门、省驻临单位和大专院校中聘请了11位长期从事财政、审计、税务以及部门财务工作的专业人士作为预算审查咨询专家,成立了临沧市第一届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库。这11位专家顾问都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希望各位专家顾问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尽力发挥作用,切实履行职责,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当好参谋贡献力量。

  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临沧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咨询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有利于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见和建议,为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二要增强责任意识。预算审查专家顾问不仅是一项荣誉,更是一种责任,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坚守工作纪律和社会道德风尚,重视“专家”称号,自觉维护人大咨询专家的社会形象,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积极参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三要提高履职能力。  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专业性都比较强的工作,各位专家顾问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以及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研究涉及预算方面的业务知识,高度关注国家经济发展方面的大政方针政策,进一步了解临沧的预算收支、管理方面的情况,结合自身专业特长,积极开展预算审查监督方面的课题研究,为更好履职奠定坚实基础。

(三)认真为专家顾问履职做好服务。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作为预算审查专家顾问的主管部门和服务保障部门,要全力支持好专家们履行职责,为专家顾问履职提供良好的环境,为专家顾问履职做好服务。

  一是要邀请专家顾问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和预算审查监督等方面的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发挥专家顾问特长。二是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为专家顾问提供预算方面的资料,便于专家顾问了解更多情况,便于更好履职。三是充分听取专家顾问的意见建议,将好的意见建议吸收进立法、初审、调研等成果中,反馈给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办理。四是要积极探索做好专家顾问工作的新方法,充分发挥好专家顾问作用。

  四、提高认识,接受监督,认真开展专题询问工作

  开展专题询问是创新人大监督工作方式的生动实践,不仅是人大常委会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的有效途径,也是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形式。开展专题询问不是挑政府部门“毛病”,也不是揭政府工作之短,而是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就某一主题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和良性互动,加大工作的宣传力度,最终达到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共同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管理、农村医疗“新农合”工作、食品安全等民生热点问题,分别开展了多次专题询问,有力地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为确保此次专题询问工作顺利开展,我提几点要求:

(一)周密制订工作方案。 这次会议后,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要尽快研究制订专题询问工作方案,明确专题询问目的、组织领导、询问主体、询问对象、询问问题、工作步骤、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跟踪落实等内容。工作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财经工委要尽快进行联系沟通,明确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每一阶段、每一步骤得到按时推进。

(二)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专题询问前调研,是掌握有关工作情况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和有效途径。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要通过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走访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具体问题和社会难点问题,把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作为开展专题询问的工作目标。市工商局要积极配合这次专题询问工作,认真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确定专人负责联系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三)突出重点跟踪监督。 请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做好专题询问宣传工作,及时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转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处理,并对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在专题询问会议上能够回答的问题就现场回答,不能回答的问题会后以书面形式进行专题报告。

同志们,围绕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希望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