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多部门联合整治旅游市场秩序 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10.01.2017  16:36
云南网讯(记者 字月璐 罗浩)1月10日,云南省深入开展旅游业整治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新闻发布会在昆举行。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余繁表示,云南将用半年左右时间,彻底整治全省旅游市场乱象,实现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云南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省发改委物价局、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对记者关心的问题作出解答。 省旅发委:提升投诉处理速度 方便游客一站式退货 黄金周临近,游客十分关心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余繁介绍,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将通过手机短信、媒体等平台向游客发出提示,什么样的价格、产品、服务标准,什么样的旅行社是游客应该选择的。如果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拨打“12301”进行维权。 “从去年下半年起,州市各级指挥中心成立以后,投诉处理的速度变快了。”余繁说。此外,云南旅游购物退货中心开通400-0060-822为统一号码,代理购物企业向退货游客进行先行赔付,方便游客及时退货、集中退货、一站式退货。 省物价局:要求旅行社明码标价 严肃查处价格欺诈 云南省发改委物价局副局长胡洪兵介绍,物价局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是严格要求旅游购物企业、旅行社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严格落实旅游购物商品和旅游票务收费的公示制度;在实际的执行过程当中,若旅游购物企业或者旅行社在标价之外又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属于价格欺诈,要进行严肃查处;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查处价格垄断行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旅游市场。 对于政府定价的旅游景点,如果有未经批准,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将进行严厉查处;对景区的门票标识的内容不全,违反明码标价的,也要进行查处;对擅自提高门票价格,或者不执行节假日的门票优惠价格的行为,要进行查处;对旅游景区门票、观光车票、导游讲解捆绑销售的问题,属于强制消费,也要进行查处。 为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云南已经建立了省、州市、县三级联网的价格投诉举报监管平台,即“12358”,可以随时接受游客的价格投诉举报;物价局利用“12358”价格监管举报平台,通过整合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资源,对一些典型案件进行及时曝光,保持高压态势,完善价格举报快速反应机制,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强化旅游产品监管 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工商局在旅游市场监管中须依法查处虚假广告、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依发查处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查处合同违法行为等。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副处长刘军红表示,质监局在旅游行业的监管主要突出在三个方面,首先是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目前旅游行业的标准化体系基本上建立了,正在逐步完善当中;其次是切实强化旅游产品的监管;同时也要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包括景区景点的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观光车,每年都要进行多次反复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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