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03.09.2018  10:26

  8月31日,耿马自治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志高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芮玉斌和常委会委员共19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李会明作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姚水旺作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1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县审计局局长赵剑作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2017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沈俊作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健康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胡炳坤作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健康扶贫工作情况报告的审查报告,书面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橡胶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县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了芮玉斌作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自治县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批准将临翔至清水河等6条高速公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情况说明》,县农业局局长罗世明作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产业扶贫工作情况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杨善友作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产业扶贫工作情况报告的审查报告。

  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杨光祥作关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县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的决定(草案)》及说明。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任命陶政江为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三年)。

  田志高向陶政江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陶政江作表态发言。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李会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剑锋,县人大常委会享受处级非领导职务待遇干部和保留副处级待遇干部,县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发改局、统计局、审计局、农业局、教育局、卫计局、地方产业办负责人,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副主任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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