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以合理考试办法保证驾照自学直考效果

05.02.2016  16:58

    继2015年底出台的《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后,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驾考改革重要配套制度正式公布出台,将于2016年4月1日施行。

    整体上看,《通知》将驾照自学直考的各项新措施予以细化固化,在操作上又有很强的可执行性。这也意味着,驾校自学直考即将进入操作层面。需要注意的是,驾照考试制度与办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自上而下的改革,从来都是先找准方向,再明确细节。在方向上,驾照自学直考无疑是对此前驾考模式的重大突破。一直以来,由于驾校是通往驾考的唯一渠道。所以,除了驾校的培训费之外,各种“排队费”、“加练费”屡见不鲜。

    在驾考一事上,是特权而非市场在决定生产要素的配置,既不效率,又在无形中提高了人们的成本。取消驾校特权,也就拆除了考驾照的门槛,消除了其中的寻租空间。

    驾照自学直考的改革方向无疑是正确的,要想在实施过程中达到应有的效果,则需要考虑各个实际操作环节的科学与合理。

    从《通知》来看,不但提出了强力推进自主约考的相关办法、进一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全面取消异地限制等相关举措,还要求:“与驾校培训相比,自学直考的考试标准不降低,考试要求不放松。

    也就是说,驾照自学直考有点“松进严出”的意思。

    考过驾照的人都知道,驾照考试中科目二有点类似于“应试教育”,包括倒库、直角转弯、侧方位停车、曲线行驶、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等方面。要想通过科目二的考试,在驾校训练时,教练一般会教学员“找点”,特别是倒库、侧方位停车、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等方面。

    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找点”教学与其说是培养驾驶技术,倒不如说是一种通过考试的办法。按照现有的考试模式,“找点”教学办法更多的是掌握在驾校教练手上。在某种程度上,这仍属于一种垄断。

    如果按照目前的考试制度,需要向社会公布这些教学方法,这样才能实现驾校内外的公平。

    另一方面,科目二的考试,需要有相应的“场地”练习。如果现有的“场地”不向社会开放,自学直考的学员不能进入场地练习,就不能通过考试,那么仍称不上公平。

    除此之外,私家车安装辅助装置需备案,且必须非经营性,这也属于一道门槛。如何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供给自学直考的学员以公共服务,使类似门槛尽量降低,是目前驾照自学直考需要考虑的问题。

    无论如何,驾照自学直考即将进入实施阶段,《通知》虽然明确了诸多办法,在操作中也会出现一些问题,但这些问题也正是一个个具体改革目标。例如,借驾照自学直考改革之机,改科目二的“应试教育”为真正的驾驶技术教学,就是一个很好的方向。

    自学直考,类似于一次“供给侧改革”,将起到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效果。可“松进严出”的自学直考最终效果如何,关键在于如何设定科学合理的考试办法,以真正打破横亘在考试与学员之间的种种篱笆。(都市时报 尹一)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