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参与重点水利工程

04.06.2015  11:39
昨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稳增长 见行动”第4场新闻发布会,省工信委、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就云南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配套政策进行解读。

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

省水利厅副厅长陈明表示,为吸引社会投资水利,着力解决社会资本“进不来”和“不愿进”的问题,省水利厅将放宽水利建设社会投资领域,除法律、法规、规章特殊规定的情形外,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运营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只要是社会资本,包括符合条件的各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其他投资、经营主体愿意投入的水利工程,将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省水利厅将精心选择推出一批拟建重点水利工程项目信息吸引社会投资。

此外,省水利厅还将制定吸引社会投资水利支持政策。近期将出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施意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制定吸引社会投资水利的财政贴息、管护经费补助等相关财政政策,为社会投资水利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推行重点水利工程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融资建设模式;推进重点水利工程PPP模式。

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省工信委副主任陈云生介绍,我省支持重大项目优先采购本省工业产品;继续实施鼓励制造业扩销促产政策,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在所属分类行业中销售收入排前5位的企业,且销售收入增长15%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扩销促产补助;对在今年内参加省内外举办的省级及以上展销会、博览会,签订200万元以上产品销售合同,并在本年内已经开始履行销售合同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每户企业5万元的产品展销推介费用补助。

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属于节能环保、光电子、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且战略新兴产品业务收入首次达到规定条件,给予规定标准的一次性财政补助。继续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今年继续扶持创办3万户微型企业,带动15万人就业。

为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省级财政设立工业企业省级信贷引导资金,由协作银行开展“惠企贷”业务。此外,还将全力组织实施全省工业转型升级续建、新开工、竣工“3个100”重点项目,争取年内完成转型升级项目投资400亿元;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点工业项目投资,鼓励工业PPP等多种投融资模式合作建设。

创新项目使用林地模式

省林业厅副厅长夏留常说,省林业厅创新项目使用林地模式。针对采石、采矿、探矿、采砂、取土“五采”项目,开展林地使用模式创新,对具备到期可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五采”项目,按照临时占用林地性质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对于建设项目批文中已明确分期或分段建设项目,可按规定权限分次申请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同时放宽重点工程临时用地延期审批管理,简化建设项目审批要件,下放临时用地审批权限。上述措施有效缩短了征占林地审批时间、加速项目开工建设、提高了林地使用效率。

为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云南省林业厅搭建了两个平台,一是搭建了辐射全国乃至东南亚、南亚的林权交易平台,为林权流转提供及时精准的信息发布、市场交易、变更登记、政策法律咨询等综合服务;二是搭建起面向金融、保险、评估等机构的全方位现代林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力推林权流转。

此外,省林业厅还将扶持发展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组建成立林农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做大林业产业,推进林业产业经济平稳发展。同时,在全省推出1到2家林业产业化“小巨人”企业。力争到年底,使我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2500亿元,新增林业龙头企业60户,新增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80家。(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