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拟对永胜、宁蒗等19个一类贫困县取消GDP考核指标

26.06.2015  09:12

云南网讯(记者 彭锡)6月25日,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获悉,云南拟从明年1月起对19个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贫困县(一类县)取消GDP考核指标,增加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指标权重。

据介绍,云南拟按照从贫困县实际出发考核发展实绩、分类考核原则、突出贫困县经济社会发展导向以及合理设置经济发展的考核指标四个考核原则,对93个贫困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进行考核评价。综合考核评价一定时期内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扶贫成效、经济发展、基本生产生活和公共服务、投入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其中,在经济发展方面的考核内容中,云南拟对19个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贫困县(一类县)取消GDP考核指标,增加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指标权重。

此次云南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拟将以定量考核的方式进行。以2014年作为考核基期,2015—2020年,每年考核一次。并根据全省贫困县的特点,分别对19个一类贫困县和74个二类贫困县进行分类考核,对选取的5大类27个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其中19个一类贫困县设置了5大类25项考核指标,扶贫成效权重为34%,经济社会发展权重为40%,投入和管理权重为6%,党的建设权重为16%,组织保障权重为4%;74个二类贫困县设置5大类27项考核指标,扶贫成效权重为30%,经济社会发展权重为44%,投入和管理权重为6%,党的建设权重为16%,组织保障权重为4%。

考核结果将分为A、B、C、D四个等级。在考核年度里,对出现重大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重大问题,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骗取和贪污扶贫款等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县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定为A、B、C级的资格。此外,评定为A、B级县(市、区),在下一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社会帮扶资金扶持上予以奖励和倾斜;连续两年考核为A级的县市区,加大项目奖励力度;考核等级为C的县,项目资金不增不减;考核等级为D的县,扣减专项财政扶贫资金。

记者获悉,云南目前有9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片区县,其中有19个一类贫困县,分别是:东川区、永胜县、宁蒗县、屏边县、泸西县、文山市、西畴县、麻栗坡县、马关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泸水县、福贡县、贡山县、兰坪县、香格里拉县、德钦县与维西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