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核组到大理州考核河(湖)长制工作

21.01.2019  11:10
 

本报讯(见习记者 吴开睿 实习生 施建武) 1月17日至18日,省2018年河(湖)长制考核工作组对我州河(湖)长制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组查验了大理州、洱源县以及洱海、西洱河、西湖河(湖)长制工作相关台账资料,前往大理市、洱源县现场察看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并在大理国际会议中心听取我州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考核组对我州河(湖)长制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就我州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

自2016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大决策以来,我州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河(湖)长制工作列入全州重要议事日程,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河(湖)长制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五级河(湖)长制,狠抓河(湖)长制基础工作,常态化开展巡查督导,严格考核奖惩,全面建立了河(湖)长体制机制。加强水资源、水岸线保护,强化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和水环境治理。合力开展专项行动联合执法,严格抓实问题整改,全力推进河(湖)长制落地见效。加强宣传教育,主动接受监督,营造了全民治水的良好氛围。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州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体系,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从实压实责任,加强财政投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强化监督问责,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打好洱海保护治理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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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8年河(湖)长制考核工作安排方案》的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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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2019年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