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防群治 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发生

12.03.2015  18:00

针对进入3月以来我州气温升高、风速加大、天干物燥、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等实际,州政府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州上下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文明和社会稳定。

通知要求,全州上下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措施,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森林防火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在全州上下形成强大有力的森林防火群防群治格局。

通知》指出,各县市要做好森林防火相关保障工作,确保“三.三”制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在3月底以前全额拨付到位。严格按照每3500亩林地配置1名护林员的要求配齐护林员。州、县(市)、乡(镇)要按不低于50万元、30万元和5万元的标准,保障扑火装备和机具,提前做好防大火抗大灾的物资储备。各县市必须组建30人以上专业扑火队、重点林区乡(镇)必须组建15人以上的集中食宿的专业扑火队,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按规定驻防并进入相应战备状态,强化训练,提升扑火战斗力。

通知》要求,要从严落实野外火源管控措施,严控火种进山入林,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重点单位、重点森林防火区、森林旅游区要增加检查哨卡,做到严防死守。林区基层组织、森林防火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清除林边、地边、村边、路边、坟边的危险可燃物,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加强对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和少年儿童等重点人员的监管责任,严防意外失火。要加强应急值守,各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高火险预警响应规范,采取紧急措施,强化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各县市政府分管领导、森林防火指挥部及防火办领导和乡(镇)党政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本级行政辖区。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执行24小时双岗、双带班制度,及时处置卫星热点和森林火情。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要做好应急准备,遇有火情,保证能够快速出击,随时应急处置火灾火情。各县(市)要严格落实“有火必报”制度和“信息归口上报”制度,坚决杜绝迟报、瞒报、错报的情况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情,各类扑火队伍要迅速反应,重兵投入,科学扑救,力争首战成功,努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安排早落实、火灾隐患早排查,工作措施早到位,及时排查、整改工作隐患和火灾隐患,并把每次督查情况报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责任追究,严格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必须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重点工作立项督办,加大依法治火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实行森林火灾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制度,对责任、经费、预案不落实,巡山护林不到位、应急准备不充分、保障措施不得力、组织扑救不及时,导致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或人员伤亡的,要按照《德宏州森林防火工作问责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问责,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德宏州 发布人: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