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罚之外看“快播案”庭审

11.01.2016  12:17

    这两天,刷爆微信朋友圈的莫过于快播案庭审了。1月7日、8日,快播涉黄案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面对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指控,技术出身的快播CEO王欣及其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展现出不凡的辩论技巧,一句“做技术不可耻”也在网上激起蜂拥转发,甚至还有人把辩词编成段子传播,鼓掌叫好的声音不绝于耳。(《人民日报》1月10日)

    “快播案”是2016年互联网开年大案,并且可以预见,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快播案”都将作为一起标志性案件被公众所长久回味。无论是全方位的网络直播,还是堪比美剧的法庭辩论,无论是普通公众尤其是段子手们的深度参与,还是辩护方花样“吊打”公诉方,每一个细节都在无形中被放大,从而显示出别样的意味。可以说,在众人围观之下,“快播案”已经超出了个案的罪与罚,成为一堂全民普法课,在更大的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视为一场法治启蒙。

    对于“快播案”,公众和舆论聚焦的并非案件本身,而是更多地把目光放在庭审程序。站在不同的角度和立场,舆论对“快播案”庭审也赋予了不一样的意义。有人说,无论快播是否有罪,都要为“狡辩的权利”鼓掌,有人则说,快播的辩词再精彩,也不配赢得掌声。对于一起备受瞩目的案件,舆论有不同的意见表达,对辩护方的辩词有不同的理解,看上去各持一词,无法达成共识,但这种法庭之外的“辩论”,恰恰是法治进步的最佳展示。

    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是我国法律体系最为重要的一项原则。在这个原则之下,赋予辩方以平等的辩护权,让他们能充分地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论辩技巧,从而最大程度地还原案件真相,维护被控方的利益,是庭审的核心程序,也是法治的要义所在。也唯有如此,具体的案件才能获得最为公正的判决,司法正义才能借由个案得到最为有力的体现和彰显。真理越辩越明,同样道理,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就案件细节、法律依据等方面展开“对攻”,也有助于案件得以更加清晰的呈现,使得定罪量刑更加精准和公正。

    需要重申的一个常识是,控辩双方都不代表正义和正确,正义的只有法律本身。也因此,双方都只能立足于事实和案件本身来进行辩论,整个快播案也只能被置于法律框架下来解读,而不能先下道德判断,使双方无法平等博弈。即便站在被告席上,即便背负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的罪名,快播案的几名涉案人员及其辩护律师,依然要被法律同等的尊重。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司法正义,不给予站在被告席上的人为自己充分、自如的辩护权利,个案就可能出现偏差,法律的公正就有可能被漠视乃至践踏,这样的惨痛教训,并不是没有出现过。

    快播案庭审中,辩方对控方的压倒性胜利,引发了公众极大的围观热情,网络上也出现了不少调侃性的段子,以至于此案有种泛娱乐化的趋势。但其实,我们更应该从专业主义的角度来看待这一现象。快播案涉及很多技术问题,公诉方不是专业出身,当然相对弱势,但辩方的辩护律师同样非专业出身,为何能克服知识盲点做出精彩辩护?显然,这是准备和重视程度的不同。而背后,是不是还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刻板成见,或者习惯性的优势感?

    快播案以网络直播的形式展示案件庭审的全过程,让公众可以近距离地感受法庭辩论的独特魅力,不管其最终的判决如何,都将成为最为生动的一堂法治宣传课。法治看得见摸得着,它就体现在控辩双方的每一次对话、每一轮交锋之中。(春城晚报 评论员吴龙贵)

编辑:周智宇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