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罗平县地税局积极开展行政许可案件自查工作

09.03.2016  22:51
      根据《曲靖市地方税务局转发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许可的通知》工作要求,罗平县地税局对2015年行政审批事项组织主管股室与所涉分局进行认真自查,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结合总局行政审批文件要求,因地制宜制定相应行政许可或审批事项流程,并印制成册下发至各管理分局,让税务人员便于查找和遵从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是积极做好网上公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突出信息公开和业务宣传的便捷性与广泛性。罗平县局通过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事项管理系统公开税务行政许可或审批事项,并提供网上办理窗口,使得纳税人足不出户便可办理相应的税务行政许可业务,进一步提高了税务行政许可审批效率和纳税服务水平。同时印发《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摆放至纳税服务大厅宣传栏中供纳税人翻阅,在指南中公布了监督电话,方便纳税人监督、投诉。
      三是取消不符合规定行政审批事项,让“金税三期”系统发挥更大功效。 罗平县局梳理并取消了原10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修改了相应事项办理流程。根据行政许可审批流程以及“金税三期”系统操作流程,认真执行受理单制度,制作《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送交申请人,并妥善传递、保管相应文书资料。同时严格执行办理时限的要求,发挥“金税三期”系统逐级办税优势,分级分类完成相应行政审批流程,按时限限期办理。
      四是认真自查清理,不留死角。2015年罗平县局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事项12户(次),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38户(次),全年共计受理、审批50户(次),均未超过规定时限办理,审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规定。其他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已全部取消,并加强取消后的后续管理,没有违规审批、变相审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