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罗平县地税局“四举措”促车船税征管出成效

16.02.2016  11:53

针对车船税涉及面广、税源流动性强、征管难度大等特点,罗平县局创新征管举措,强化税源控管,“四举措”强化车船税的税收征管力度,成效显著。

一是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网络、电子显示屏、电话、税企QQ群、微信平台、发放宣传单等载体,广泛开展车船税政策宣传,宣传新能源汽车、车辆减免税等与群众利益切身相关的热点问题,让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车船税纳税人知晓车船税政策。通过税企QQ群、微信等平台开展“24小时”实时解答服务,政策宣传与纳税服务同开展、同落实,打造良好征纳氛围。

二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以部门协作为基石,借助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共享平台,加大与工商、交通、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完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及时掌握辖区内车辆增减变化情况,提升第三方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力推进先行完税制度落地生根。同时与保险机构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并加强日常沟通配合,认真听取保险机构在征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

三是加强监督,确保税款足额入库。 以车船税明细申报为契机,强化对税务干部及保险机构代征人员的培训,准确把握和执行新《车船税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政策征收到位。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对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情况开展清查,增强监督和管理力度,堵塞征管漏洞。

四是抓好双重管理工作。 保险机构通过政策宣传,纳税人仍未缴车船税的,在审车时,要求纳税人完税后方可审车,实现车船税征缴双重保险,严防车船税征管漏洞。据统计,2015年罗平县入库车船税923万元,比上年增加172万元,同比增长22.9%,比2013年增加244万元,增长3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