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支付新规”为何引争议

04.08.2015  18:40

    根据央行7月31日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用户通过网络支付账户将只能给自己的银行卡转账了。另外,银行的跨行转账一般要收取一定手续费,这意味着通过支付宝免费转账的午餐没了。(《北京青年报》8月2日)

    央行发布该管理办法看似是规范网络支付的行为,保障网络支付的健康发展。但在更多的网友看来,这无疑是在伤害公众的权益。“凡是有利于公众利益的,都是非法的。”网友的话尽管偏颇,却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众对该意见稿的态度。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6月,我国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达到3.59亿,较2014年底增加5455万人,半年度增长率17.9%。与2014年12月相比,我国网民使用网上支付的比例从46.9%提升至53.7%。这一方面说明了网络支付已经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也反证了,相较于这么庞大的网络支付用户来说,所发生的电信诈骗、网络支付骗局等都是极少数,更何况,在市场的充分竞争下,各网络支付企业更是将全额赔款作为了竞争砝码。当此之下,人们质疑其旨在保护传统银行业也就在情理之中。

    “网络支付新规”带给公众的麻烦可谓不少:第一,5000元的金额限制以及200元以上交易要银行验证,不利于公众的支付方便,尤其是网络支付越来越智能化,一个简单的道理,网络支付从复杂的字母和数字加密,发展到如今的6位数密码,其带来安全事故了吗?并没有!在此前提下制定如此的政策,难免让人怀疑,这是倒逼网友使用网银支付;第二,用户通过网络支付账户将只能给自己的银行卡转账更是成为了“笑点”,这一手段看似是在保护用户的账户安全,问题是,在一个网络交易成为社会潮流的前提下,支付账户本是为了交易方便,并不是用户自己闲着没事,自己转给自己闹着玩;第三,那就是支付宝免费转账给公众节省了大量的费用,也提高了效率,减少了用户去银行转账排队带来的时间成本。在此,意见稿试图终结这一形式,这到底是为谁操心呢?

    综上来说,“网络支付新规”根本是违背“互联网+”思维的。可以说,长时间以来我国互联网规模以及网络交易能够走在世界前列,关键就在于政府的宽松管理和政策上的支持。正如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所言,限制第三方支付会阻碍和扼杀金融创新。(刘义杰)

编辑:范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