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实名制有利于行业发展

14.04.2016  11:00

    昨日,20余家从事网络表演(直播)的主要企业负责人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承诺从4月18日起,对所有主播进行实名认证,对于播出涉政、涉枪、涉毒、涉暴、涉黄内容的主播,情节严重的将列入黑名单。

    《公约》发布,无论从行业监管,还是从行业自律的角度来看,对整个行业而言,都是一个利好。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无线网络城区全覆盖其实是一个可以预料到的事件。随着无线网络覆盖面的扩大,以及智能手机的性能不断完善,可以预测的是,视频、直播行业将迎来一次发展井喷期。

    在这方面,无论是王思聪创办熊猫TV,还是腾讯投资斗鱼,都能说明问题。

    不过,让直播行业在过去两年成为最热风口之一的原因,不只是其可能的巨大投资价值,还因为最近直播平台频频爆出丑闻。如2015年下半年以来,以“直播造人”为代表的淫秽色情事件,就给直播平台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一个行业若想蓬勃发展,行业本身的合法合规就极为重要。其中,网络主播的角色就极为关键。一直以来,网络主播的职业性质被归结为四高一低:高收入、高曝光率、高话题率、高淘汰率和低门槛。只要一台连着摄像头的电脑甚至是一部手机,就能把自己的生活、工作进行网上直播。

    而在缺乏监管、自律的前提下,网络主播为了提高自己的收入,必定会“独辟蹊径”。所以,斗鱼女主播在不到两个月里,先是爆出全裸直播,上周又私闯重庆大学艺术学院女生寝室搞直播就不足为奇了。

    很多网络主播的行为,可能违犯了相关法律。一旦放任网络主播的种种不法行为,将会给直播平台带来风险。直播平台发展得越好、企业越大,这种风险也越大,对投资人的伤害也就越大,因为一个网络主播的违法行为,可能会影响到整个平台的命运。

    无论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从整个行业的发展来看,都需要规范网络主播的行为。

    《公约》的发布,除了对网络主播作出要求之外,还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这都将有利于网络直播平台和网络女主播走出灰色地带,有利于督促网络主播以及直播平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而将其纳入到正常的发展轨道中来。

    不过,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直播平台在发展过程中,网络主播的四高“高收入、高曝光率、高话题率、高淘汰率”并不能成为我们排斥他们的理由。有些观点借直播平台的火爆,抨击中国网民“人傻钱多”也并不客观。

    我们不能用“高雅”去要求直播平台,更不能因为网络主播不够“高雅”就对其口诛笔伐。因为从既有经验上看,任何一项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只有对不够“高雅”的部分足够宽容,才有可能在其中产生“高雅”的或者“文化”,产生那些真正有价值的内容。在直播行业发展过程中,相信也是如此。

    无论是视频行业,还是直播行业,或者是任何其他行业,底线都应当是法律。应当认识到的是,《公约》的发布,目的并不是让直播更“高雅”,而是让直播更守法,进而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尹一)

编辑:周智宇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