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绿春县环保局项目审批实现“零障碍”

01.04.2015  21:10

 

绿春县环保局以开展  “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优化环保服务,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一是提高审批效率。对项目的审批流程进行最大限度的压缩或减免,在最短时间内办结。本级审批的环评报告书由国家规定的6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报告表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登记表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建设项目排污许可证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效能,实现更加便捷高效。在环保行政审批上,将环保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环保审批程序、办理时限、申报材料内容等制成标准化格式,做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标准化建设的内容,并严格按标准规范操作。

二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将规范的行政许可申请格式文本公布于绿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方便服务对象下载。各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限均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审批情况定期公示,虚心接受社会、企业和群众监督。

三是快速查办投诉件。受理举报投诉电话“12369”24小时专人负责。对事关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投诉,特别是反映强烈、投诉频繁的典型案件,要立查快办、及时处理。其他投诉件原则上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

四是严肃问责问效。加大整治“慵懒散拖”问题的力度,对“扯皮推诿”、损害群众利益以及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等规定的,严肃进行查处。